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传闻情况
近日,多家网络媒体刊登了《Netflix正与华数传媒商谈合作入华》的文章,文章称:“据悉,Netflix已经与包括华数传媒在内的公司就组建合作关系进行了磋商”。
二、澄清说明
经核实,本公司对上述事项说明如下:
经了解,Netflix与国内主要互联网电视牌照方均有交流,近期公司业务部门与Netflix之间就互联网电视业务也进行了沟通交流,但截止本公告日,双方未就合作方式、内容等事项达成实质性一致意见或签署相关协议。
三、必要提示
1、公司于2015年4月28日公告了《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预计2015年1-6月经营业绩将增长31.84%-55.81%。
2、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3、公司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为避免引起股价波动,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5月18日开市起停牌,并将于2015年5月19日(周二)开市起复牌,敬请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