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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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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38号公告《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规定,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8年9月16日发布了《鹏华关于进一步规范旗下基金估值业务的公告》,说明本公司于2008年9月16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等估值日无市价且对基金净值影响超过0.25%的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按照“指数收益法”估值确定。

 2015年5月12日,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长青集团”(股票代码002616)停牌,本公司依据指导意见等法规规定,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2015年5月18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ETF基金除外)所持有的该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待“长青集团” 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之日起,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可登陆我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咨询或查阅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9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

 为我司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期货”)签署的《开放式基金销售和服务代理协议》,中信建投期货自2015年5月19日起代理本公司以下基金的销售服务业务:

 ■

 届时投资者可通过中信建投期货营业网点办理上述基金的账户开户和交易等业务。关于各基金的具体业务规则、费率等重要事项详见本公司发布的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以及其他相关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 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77-780,023-63600049

 公司网址:www.cfc108.com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0755-82353668,400-6788-999(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站: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9日

 鹏华中证一带一路主题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5月1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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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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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为0份。

 (3)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为0份。

 (4)本基金场内认购的基金份额(本息)确认为292,269,110.00份,场外认购的基金份额(本息)确认为 314,132,954.93份。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在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后,及时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和网站(http://www.phfund.com)查询交易确认状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在确定了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将在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在本基金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带路A份额与带路B份额分别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与交易。在确定上市交易的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将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刊登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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