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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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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75 证券简称:武昌鱼 公告编号: 临2015-025号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诉讼原因及概况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信息披露违规,2012年2月3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处罚(《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2〕4号)。在随后的两年诉讼时效期内,蔡立斌等70余名投资者(目前诉讼时效已满),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汉中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公司赔偿经济损失,主张金额约2,200万元。前期,公司已就本案的有关情况及进展依法披露,详见公司 2014年4月5日、2014年7月15日、2014年8月5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新近进展

 近日,经武汉中院调解,公司与多名投资者的有权代理人达成和解协议,涉及案件的案号为:(2013)鄂武汉中民商初字第125号、第128-129 号、第132-136号;(2014)鄂武汉中民商初字第103号、第107-144号、第159号、第254-257号等,前述案件涉案标的金额约1,100万元。

 公司已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向上述原告的有权代理人支付了约定金额款项,原告已撤诉,至此原告与公司之间再无任何纠纷。

 公司投资者诉讼案主张赔偿总金额约2,200万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与原告或其有权代理人已经和解约1800万元。

 三、后续工作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处于审理或者进一步调解阶段的投资者诉讼案件标的约400万元(共3件案件)。公司欢迎尚未了结案件的原告或其有权代理人直接与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10-84094197),公司愿意通过诚恳沟通,争取早日达成兼顾各方利益与诉求的和解方案。

 四、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2014年8月4日,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华普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就本案向公司提出书面承诺,承诺主要内容:若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因本次投资者诉讼案件对原告的赔付金额超过600万元,则超过部分由北京华普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承担。因此,本次投资者诉讼对公司的影响有限、可控。

 特此公告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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