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5月15日,我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天科股份201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临2015-010),由于工作疏忽,出现如下错误,特此更正:
一、在原公告“重要提示”中,“除息及现金红利发放日:2014年5月22日”。
更正为“除息及现金红利发放日:2015年5月22日”。
二、在原公告“三、实施日期”中,“1、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21日; 2、除息及现金红利发放日:2014年5月22日。”。
更正为“1、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21日; 2、除息及现金红利发放日:2015年5月22日。”。
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我公司对由于工作疏忽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表示深深的歉意!
特此公告
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