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2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董事会决议,同意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本议案公司已经于2015年2月27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情请查阅公司分别于2015年2月6日、2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青龙管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07)、《青龙管业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14)。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的经营范围增加了“球墨铸铁管的生产、销售”,由“水泥混凝土制品制造、销售;塑胶、橡胶制品制造、销售;水泥预制构件制造、销售;水利水电及给排水管道工程的施工安装,节水灌溉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安装;压力钢管和压力钢岔管的生产、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变更为“水泥混凝土制品制造、销售;塑胶、橡胶制品制造、销售;水泥预制构件制造、销售;水利水电及给排水管道工程的施工安装,节水灌溉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安装;压力钢管和压力钢岔管的生产、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球墨铸铁管的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