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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3月1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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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15-009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变更保荐机构的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诺公告书不存在虚假加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于2011年3月25日与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银国际)、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签署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保荐协议》,聘请中银国际和国泰君安联合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及上市后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保荐期限于2014年12月31日已届满,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因此中银国际和国泰君安作为保荐机构仍需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目前,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45股优先股股票,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中银国际、国泰君安和公司签署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之保荐协议之终止协议》,终止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证券承接,并指派保荐代表人叶建中、丁勇才负责持续督导工作。

 由于公司保荐机构变更,原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将终止,公司拟于近期与中信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重新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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