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4亿美元。包括本次担保,公司累计为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4亿美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远洋”或“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集运”)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两笔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均为2亿美元,合计4亿美元,贷款用途均为用于补充借款人外汇营运资金需求,主要为支付船舶燃油费、港口使杂费等生产经营相关费用,贷款期限分别为2015年3月18日至2018年3月16日及2015年4月14日起至2018年4月13日。担保期限为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经中国远洋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授予中国远洋不超过10亿美元的对外担保额度。本次公告的对外担保事项在前述对外担保额度内。中国远洋为中远集运提供本次担保后,前述对外担保额度尚余1.25亿美元未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2、公司注册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业盛路188号临港管理服务中心A楼428室
3、法定代表人:叶伟龙
4、注册资本:11,088,763,082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国际、国内海上集装箱运输,接受订舱,船舶租赁,船舶买卖,船舶物料、备件、伙食、燃油的供应及与海运有关的其它业务及陆上产业,国内沿海货物运输及船舶代理,通讯服务,船员劳务外派业务,仓储及货物多式联运,内地对外开放港口至香港、澳门之间的船舶运输业务,国内沿海、长江中下游及珠江三角洲普通货船、集装箱内支线班轮运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商务咨询(除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财务状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中远集运资产总额为57,079,328,339.43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50,923,656,653.35元人民币,(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34,633,261,537.88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为20,579,154,193.44元人民币),净资产为6,155,671,686.08元人民币,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42,535,241,641.46元人民币,净利润为-1,386,995,867.07元人民币。
截至2014年9月30日,中远集运资产总额为57,108,042,656.92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50,854,731,720.46元人民币,(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34,963,676,704.64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为19,206,697,722.64元人民币),净资产为6,253,310,936.46元人民币,2014年度1-9月实现营业收入为35,054,347,131.23元人民币,净利润为63,551,598.53元人民币。
7、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中远集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中远集运100%股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中远集运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两笔流动资金贷款,金额均为2亿美元,合计4亿美元。贷款用途为用于补充借款人外汇营运资金需求,主要为支付船舶燃油费、港口使杂费等生产经营相关费用。贷款期限分别为2015年3月18日至2018年3月16日及2015年4月14日起至2018年4月13日。公司为中远集运前述两笔贷款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期限均为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2014年计划担保额度为10亿美元,此担保额度已经中国远洋总经理办公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国远洋本部为中远集运等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董事会决策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29.13亿元人民币(未经审计),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91.30亿元人民币(未经审计),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中国远洋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中国远洋二〇一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中远集运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