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15-007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月16日上午11:0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阿克苏市南大街2号新农大厦20楼董事会会议室。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9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60453980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42.06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 | 4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59865400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41.9 |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 5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588580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0.15 |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王永强先生主持,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2人,独立董事杨有陆、张敏以及董事李远晨、常俊刚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郭文生、樊文建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董事会秘书张春疆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大会认真审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非累积投票制议案表决情况如下(议案一至六项):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票数
(股) | 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
(股)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股) | 弃权比例
(%) | 是否通过 |
1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60453980 | 100 | 0 | 0 | 0 | 0 | 是 |
| 其中:中小股东(持股5%以下)表决情况 | 588580 | 100 | 0 | 0 | 0 | 0 | 是 |
2 | 《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 160453980 | 100 | 0 | 0 | 0 | 0 | 是 |
3 | 《关于公司2015年度贷款计划的议案》 | 160453980 | 100 | 0 | 0 | 0 | 0 | 是 |
4 |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 160453980 | 100 | 0 | 0 | 0 | 0 | 是 |
5 | 《关于201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借款预提供担保的议案》 | 160453980 | 100 | 0 | 0 | 0 | 0 | 是 |
| 其中:中小股东(持股5%以下)表决情况 | 588580 | 100 | 0 | 0 | 0 | 0 | 是 |
6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60453980 | 100 | 0 | 0 | 0 | 0 | 是 |
| 其中:中小股东(持股5%以下)表决情况 | 588580 | 100 | 0 | 0 | 0 | 0 | 是 |
(二)累积投票制议案七《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序号 | 表决事项 | 股东类别 | 同意票数
(股)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是否通过 |
7.01 | 选举王青先生为公司董事 | 全体股东 | 159865400 | 99.63 | 是 |
其中:中小股东(持股5%以下)表决情况 | 1100 | 0.19 | 是 |
(三)累积投票制议案八《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序号 | 表决事项 | 股东类别 | 同意票数
(股)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是否通过 |
8.01 | 选举张亦女士为公司监事 | 全体股东 | 159865400 | 99.63 | 是 |
其中:中小股东(持股5%以下)表决情况 | 1100 | 0.19 | 是 |
8.02 | 选举李军华先生为公司监事 | 全体股东 | 159865400 | 99.63 | 是 |
其中:中小股东(持股5%以下)表决情况 | 1100 | 0.19 | 是 |
注:1、议案6以特别决议进行表决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需要回避表决的事项。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明先生、付立新先生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17日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编号:2015-008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十一次监事会于2015年1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5年1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公司4名监事参加了会议,监事李军华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会议以4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张亦为监事会主席,任期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张亦女士的个人简历详见公司2014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