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意向书仅为双方合作意向,协议相关约定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截止本公告日前,公司未与盱眙县中医院发生其他交易行为或约定。
2、本次协议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3、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待就相关事项签订正式合同后,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概述
近日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康医疗”)与盱眙县中医院签订了《药品采供合作意向书》,意向书中就盱眙县中医院2015年药品及耗材进行统一采购及配送事宜达成意向性约定。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盱眙县中医院创建于1986年,是一所集医、教、研、中西医结合于一体、服务功能健全的二级甲等中医院,是盱眙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医院现有职工730余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85%,开设临床和医技科室25个,专科、专病门诊19个,开放床位800余张。截止2014年12月31日,盱眙县中医院总资产为5.1亿元;净资产为2.4亿元;业务总收入为2.48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合作意向书》主要内容
为明确相关工作程序和步骤,积极推动本次合作的实施并明晰各方权利义务关系,盱眙县中医院与恒康医疗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就盱眙县中医院药品、耗材统一采供配送相关事宜达成初步意向,主要内容如下:
1、合作方式:双方同意,2015年盱眙县中医院年采购金额不低于1.2亿元的药品及耗材由恒康医疗进行统一配送。
2、采供品种及范围:包括盱眙县中医院所有药品及医用耗材,包括但不限于西药、中成药、饮片、医用耗材、检测试剂及设备等医用物品。
3、本协议属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具体的合作方式和金额亦存在不确定性;合作事项具体执行需双方签订相关正式合同,另行约定。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上述事项仍处于意向性阶段,恒康医疗将按照《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监管规定,对上述合作实质性事宜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合作意向书》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