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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1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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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25 公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15-003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1月6日发布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1)。截至目前,本次交易已完成标的资产湘潭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污水处理公司”)100%股权的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登记。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标的资产的过户情况

 2015年1月8日湖南省湘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污水处理公司的股东变更,并向污水处理公司核发了新的营业执照(注册号:430300000011975)。至此,污水处理公司的 100%股权已过户登记至公司名下,污水处理公司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后续事项

 公司尚需向交易对方湘潭振湘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发行22,713,375股人民币普通股;公司将就本次交易涉及的新增股份事宜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股份登记手续及上市手续,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关于本次交易涉及资产过户事宜的中介机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认为:湘潭电化本次交易已获得的批准和核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目前,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湘潭电化已合法取得标的资产的所有权。湘潭电化尚需办理向交易对方发行的新增股份的登记、上市手续;尚需办理因本次交易涉及的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事项的变更登记/备案手续。上述后续事项继续办理相关手续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上述后续事项对上市公司不构成重大法律风险。

 (二)律师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所涉标的资产过户之情况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湘潭电化本次重组已获得全部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具备实施本次交易的法定条件;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协议的约定,湘潭电化已合法取得污水处理公司100%的股权;本次重组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三、备查文件

 1、《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所涉标的资产过户之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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