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12月29日,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黄冈永安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冈永安”)减持本公司股份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黄冈永安于2014年12月26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4%。本次减持后,法人股东黄冈永安持有公司7,019,4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54%,不再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全部股份锁定承诺履行情况
黄冈永安在公司IPO发行前作出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公开发行前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黄冈永安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没有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2、本次减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本次减持的法人股东黄冈永安未在相关文件中做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4、本次减持的法人股东黄冈永安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后,黄冈永安不再是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5.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