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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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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
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159 股票简称:大龙地产 编号:2014-054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

 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召开前无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4年12月25日下午14:30

 2、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绍林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情况

 ■

 2、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黎建飞、杨敏、王再文因公务未出席会议;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各项提案表决情况如下:

 ■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圣怀、陈湘玉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600159 股票简称:大龙地产 编号:2014-055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

 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12月1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14年12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选举公司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杨敏因个人原因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相关职务。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专门委员会重新进行了选举,结果如下: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张小军、王再文、张洪涛三位董事组成,张小军任主任委员。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黎建飞、魏彩虹、张小军三位董事组成,黎建飞任主任委员。

 上述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的议案》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李绍林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黎建飞、王再文、张小军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调整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57)。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600159 股票简称:大龙地产 编号:2014-056

 北京市大龙伟业

 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12月19日以电话、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14年12月25日以通讯表决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关于增加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的议案》

 同意票:3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600159 股票简称:大龙地产 编号:2014-057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

 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此次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增加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增加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4年3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鉴于公司建筑施工业务项目进展进度超年初预测,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将新增2014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的议案》,关联董事李绍林先生回避表决。由于本次新增预计金额未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黎建飞先生、王再文先生、张小军先生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如下:

 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较年初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新增部分均属向关联方提供劳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预计增加的部分关联交易是在遵循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交易原则,依据原约定的定价政策、结算方式等条款的基础上进行的,是预计内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延续和新增,交易方式和定价原则未发生变更,交易公允合理,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未导致资金占用和公司利益损失,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增加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与金额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单位:万元

 ■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均由交易双方根据“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按照一般的商业条款签订协议,公司采取书面合同的方式与关联方确定存在的关联交易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其定价政策:国家有统一收费标准定价的,执行国家统一规定;国家无统一收费定价标准但当地有统一地方规定的,适用当地的规定;既没有国家统一规定,又无当地统一规定的,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没有上述三项标准时,依据提供服务的实际成本,确定收费标准。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的、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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