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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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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37 证券简称:茂化实华 公告编号:2014-072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12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4年12月22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届董事会共有董事9名,9名董事参加通讯表决。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批准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确定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第十二条的规定,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应由公司董事会聘任。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并征求公司监事会意见,公司董事会确认郑元建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该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形成审查意见。

 二、《关于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和确定其审计费用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经批准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4年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议同时聘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014年度给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年度报酬为30万元,差旅费由公司据实报销。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该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形成审查意见。

 本议案尚须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决定于2015年1月13日(周二)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5年1月13日下午2:45时在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将审议《关于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和确定其审计费用的议案》。

 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具体事项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特此公告。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637 证券简称:茂化实华 公告编号:2014-073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2015年1月13日(周二)下午14:45时。

 2、网络投票: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1月12日(星期一)~2015年1月13日(星期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15年1月12日下午15:00至2015年1月13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茂名市官渡路162号公司十楼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1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因故不能参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六)会议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提示公告:

 公司将于2015 年1月9 日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关于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和确定其审计费用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上述提案详见2014 年12 月2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帐户有效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外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通讯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5年1月9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015年1月11日上午9:00-11:30。

 (三)登记地点:茂名市官渡路162号公司办公大楼4楼证券管理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股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投票代码: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0637”。

 2.投票简称:“实华投票”。

 3.投票时间: 2015年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实华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1月12日下午15:00至2015年1月13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4、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6: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杰、袁国强

 联系电话:0668-2276176,0668-2231342

 传真:0668-2899170

 联系地址:广东省茂名市官渡路162号

 邮政编码:525000

 (二)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六、授权委托书(附后)

 特此公告 。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参加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公司(个人承担)。

 具体表决指示为: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被委托人: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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