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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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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编号:2014-072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媒体报道简述及澄清说明

 近日,有关媒体刊登了题为《六大稀土集团重组方案落地 整合面临企业与地方博弈》的文章,文中涉及主要内容为:“据赣州稀土业内人士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称,赣州稀土也面临着另外一套重组方案。…”

 由于赣州稀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稀集团”)是我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手方,公司注意到相关报道后,及时向赣稀集团问询、了解:赣稀集团近期未接受过任何媒体采访,也无从获悉相关媒体上述报道的消息来源,该媒体上述有关“赣州稀土也面临着另外一套重组方案”的报道内容仅凭主观猜测、毫无根据。

 二、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于2013年11月4日刊登的《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草案)》等相关公告以及后续重组进展公告,对外披露了公司目前正在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尚处于中国证监会正常审核状态(一次反馈回复)。

 3、赣稀集团牵头组建中国南方稀土集团实施方案已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该等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2月6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手方-赣州稀土集团牵头组建中国南方稀土集团实施方案获得工信部备案的公告》(威华股份2014-071号临时公告)]

 三、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还需取得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存在的风险详见2014年5月31日对外发布的《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草案)》“第十五节 风险因素”,具体内容已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3、目前,中国证监会对威华股份内幕交易案已完成调查,案件正在审理中,尚未结案,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仍存在可能被暂停或终止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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