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按照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关要求,现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14年12月12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五、A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有关内容更新如下,《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其他内容不变:
五、A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行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本行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操作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时间
2015年1月28日(星期三)9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正至15时正。
(二)投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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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票方法
1、买卖方向:均为买入股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会议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顺序号,以1.00元代表议案1,以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以1.01元代表议案组1中的子议案1.1,以1.02元代表议案组1中的子议案1.2,以此类推。对于本次会议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所示:
A.如果股东想一次性表决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表决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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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如果股东想依次表决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表决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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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意见
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申报股数代表表决意见,其中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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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的“中信银行”A股股票的投资者,对审议的议案1《关于申请与关联方企业2015-2017年度非授信关联交易上限的议案》中的议项1“《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转让框架协议》”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其申报流程分别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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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股东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得撤单。
2、在议案1中,申报价格1.00元代表议案1下的全部2个子项,对议案1中各子项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议案组1的表决申报。申报价格99.00元代表本次会议全部议案的一揽子申报,对各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一揽子申报。
3、A股股东仅对本次会议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4、由于网络投票系统的限制,本行将只能对本次会议设置一个网络投票窗口,并且只能向A股股东提供一次网络投票机会。
5、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照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