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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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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兴业银行 证券代码:601166 编号:临2014-48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12月2日发出会议通知,于12月12日在福州市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5名,实际出席董事15名,其中冯孝忠董事和张玉霞董事委托高建平董事长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5名监事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建平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关于2015年度分支机构发展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追加呆账核销额度的议案。会议同意将2014年度呆账核销预算额度调整为12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呆账项目的核销将依据章程规定的单个项目审批权限按程序报批。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核销大额呆账项目(单笔金额大于1亿元)的议案;同意在2014年度呆账核销额度内,对六笔单笔金额大于1亿元的呆账项目予以核销。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确定风险偏好值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当前资产质量管控情况的报告》、《关于2014年全行问责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关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数据治理政策落实和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外部审计管理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优先股发行情况的报告》和近期经营情况等报告。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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