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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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吕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丽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麻桂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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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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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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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48.62%,主要系本期募投项目设备款支付增加所致;
2、应收账款较期初增长83.60%,主要系本期客户期末信用内未结算的货款增加所致;
3、预付账款较期初增长76.47%,主要系本期预付展会定制费及材料款增加所致;
4、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长224.94%,主要系本期末应收出口退税增加所致;
5、存货较期初增长32.58%,主要系旺季备货产成品增加所致;
6、固定资产较期初增长68.07%,主要系在建工程厂房设备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7、在建工程较期初减少66.41%,主要系在建工程厂房设备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8、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增长53.42%,主要系预付的长期资产购置款增加所致;
9、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35.81%,主要系本期子公司管理人员工资增加所致;
10、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88.55%,主要系本期汇兑损失减少所致;
11、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233.16%,主要系政府收入技改补贴增加所致;
12、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长62.98%,主要系本期对外捐赠五水共治增加所致;
13、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45.33%,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增加,利润增长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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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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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14-032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1日在杭州办事处召开,会议于2014年10月1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及授权委托董事8人,沃健先生因出差委托孙大建先生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吕强先生主持。
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刊登第于2014年10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14-033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1日在公司杭州办事处召开,会议于2014年10月1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希平先生主持。
全体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1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