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10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815 股票简称:厦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39

 债券代码:122156 债券简称:12厦工债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4年10月14日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传真、邮件等方式发出了通知,会议于2014年10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通知、召集及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此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10月1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4-041”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17日

 股票代码:600815 股票简称:厦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40

 债券代码:122156 债券简称:12厦工债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4年10月14日向全体监事通过传真、邮件等方式发出了通知,会议于2014年10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通知、召集及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表决,本次监事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年10月17日

 股票代码:600815 股票简称:厦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41

 债券代码:122156 债券简称:12厦工债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8,000万元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工股份”或“公司”) 于2014年10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351号文核准,公司于2012年12月21日公开增发股票16,000万股(以下简称“2012年公开增发”),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96,185.19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12月28日出具的“致同验字(2012)第350ZA0096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分别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江头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厦禾支行(以下均简称“开户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2012年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2013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将2012年公开增发募集资金净额中的4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目前尚未到期;经公司2014年1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将2012年公开增发募集资金净额中的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目前尚未到期(有关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3年12月28日、2014年1月2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3-058、临2014-008”号公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为:挖掘机15,000台生产能力技术改造项目;厦工机械(焦作)有限公司二期技改扩建项目。截至2014年9月30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0,864.8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含利息和现金管理投资收益)为86,930.50万元。其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78,000万元(其中48,000万元将于2014年12月27日到期,30,000万元将于2015年1月21日到期),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8,930.5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7,320.39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73.4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收益1,536.71万元)。

 三、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股东利益最大化,减少公司财务支出,在保证2012年公开增发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内公司将有部分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闲置情况,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决定将其中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计算),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项目进度要求提前归还募集资金。

 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为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用流动资金,不会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将及时归还借出的募集资金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发表专项意见,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且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已得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对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将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认为:

 厦工股份本次使用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不会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将及时归还借出的募集资金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使用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支出,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厦工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公司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17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