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经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4年8月19日开市起停牌。
目前,上述重大事项确定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8月26日开市时起继续停牌。本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30个自然日,即承诺争取在2014年9月26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目前,公司正委托中介机构对目标公司展开尽职调查,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9月26日开市时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如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