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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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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广东省电力供需矛盾日趋突出,市场形势依然严峻。全省全社会用电量2384.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23%,其中购西电电量570.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83%,西电电量的持续增送,使省内发电机组市场份额受到进一步挤压。

 报告期内,受益于新增机组投产,公司累计发电量实现增长。2014年半年度累计完成合并报表口径发电量354.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52%,完成上网电量334.2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7%,完成全年上网电量计划的50.55%。

 报告期内,受电价下调不利因素影响,营业收入增长未能与电量增长同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9.71亿元,同比增长2.92%。由于煤炭价格持续回落,各项成本费用得到较好控制,公司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司营业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9.6亿元和16.4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2.46%和21.14%。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强项目建设管理,有序推进新项目前期工作。茂名博贺码头项目、惠州LNG电厂二期热电联产项目、花都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电白热水风电项目、以及韶关、梅县“上大压小”项目正在按计划建设;同时,惠来电厂二期5、6号机组、平海电厂一期3、4号机组、汕尾电厂二期5、6号机组等项目前期工作也在积极开展。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上年度相比本期新增合并单位1家,广东粤江鸿锐电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期新设立的间接控股子公司。本公司对该公司间接控股90%(本公司属下子公司广东省韶关粤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对其直接控股100%)。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潘力

 二0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公告编号:2014-29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4年8月12日发出书面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22日在广州市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8名(其中独立董事6名),实到董事18名(其中独立董事6名),潘力董事长、李灼贤副董事长、钟伟民董事、高仕强董事、孔惠天董事、李明亮董事、祝德俊董事、杨新力董事、姚纪恒董事总经理、胡效雷董事、刘涛独立董事、张华独立董事、沙奇林独立董事、毛付根独立董事、丁友刚独立董事、陆军独立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洪荣坤董事委托高仕强董事,张雪球董事委托刘涛独立董事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部门经理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半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18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18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经18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2014年上半年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披露要求,公司对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2014年上半年的经营资质、业务和财务风险进行了评估。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刘涛、张华、沙奇林、毛付根、丁友刚、陆军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方为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11名关联董事潘力、李灼贤、洪荣坤、钟伟民、高仕强、孔惠天、李明亮、祝德俊、杨新力、姚纪恒、胡效雷已回避表决,经7名非关联董事(包括6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广东省韶关粤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推进广东省韶关粤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粤江公司”)投资的韶关发电厂2×600MW“上大压小”项目,确保项目后续建设资金足额到位,公司董事会同意:

 1、将韶关发电厂“上大压小”项目总投资由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的53.13亿元调整为51.278亿元;

 2、按照项目总投资20%为资本金,公司持有的粤江公司90%的股权比例,需就“韶关上大压小项目”向粤江公司增资92,300万元,即在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增资69,069万元的基础上补充增资23,231万元;

 3、公司已就该项目向粤江公司增资36,000万元,剩余应增资本金56,300万元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计划分批注入。

 详情请见本公司今日公告(公告编号:2014-30)。

 本议案经18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公告编号:2014-30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广东省韶关粤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粤江公司”)增资的议案》,详细内容如下: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参与投资建设韶关发电厂“上大压小”(2×600MW)燃煤机组工程项目,按65%的股权比例向粤江公司增资69,069万元。详情请见公司2010年4月15日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0-12)。2013年9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3年第六次通讯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收购韶关发电D厂有限公司所持有的粤江公司25%股权,收购该部分股权后,我公司共持有粤江公司90%的股权。详情请见公司2013年9月28日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3-54)。

 综上,为推进粤江公司投资的韶关发电厂2×600MW“上大压小”项目,确保项目后续建设资金足额到位,公司董事会同意:

 1、将韶关发电厂“上大压小”项目总投资由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的53.13亿元调整为51.278亿元;

 2、按照项目总投资20%为资本金,公司持有的粤江公司90%的股权比例,需就“韶关上大压小项目”向粤江公司增资92,300万元,即在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增资69,069万元的基础上补充增资23,231万元;

 3、公司已就该项目向粤江公司增资36,000万元,剩余应增资本金56,300万元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计划分批注入。

 2014年8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1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广东省韶关粤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上述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省韶关粤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县乌石镇

 法定代表人:姚纪恒

 注册资本:10.7亿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电力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和经营。

 粤江公司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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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江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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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项目股东出资额、出资方式及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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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对其出资均为自有资金。该工程项目动态总投资约51.278亿元,项目资本金按总投资20%注入,为10.2556亿元,其余资金由银行融资解决。增资前后,粤江公司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本公司仍持有其90%股权。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向粤江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满足了其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本次增资是由于股权增加相应增加的项目建设资本金,增资行为公平、对等,增资完成后粤江公司股权比例不发生变化。本次增资投入的韶关电厂“上大压小”项目为大容量、高参数机组,经济效益可观、投资回报理想,公司对该项目增资将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的权益装机规模、优化资产结构、提升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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