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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6月2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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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机制 开展全方位融资创新

 为解决新形势下棚改资金的瓶颈,进一步筹措棚改资金,全方位的融资机制创新正在拉开大幕,涉及开发性金融支持、商业银行贷款、发行企业债以及股权融资等多个方面。

 李克强总理4月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发挥开发性金融对棚户区改造的支持作用。会议确定,由国家开发银行成立专门机构,实行单独核算,采取市场化方式发行住宅金融专项债券,向邮储等金融机构和其他投资者筹资,鼓励商业银行、社保基金、保险机构等积极参与,重点用于支持棚改及城市基础设施等相关工程建设。

 近期,国家开发银行密集赴多地调研棚户区改造,先后与川、陕、湘、辽、桂、豫、黔等省区达成支持棚改项目的贷款协议或意向。今年一季度,国开行新增承诺棚改等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达到1401亿元,为去年同期的10.2倍。截至4月末,国开行已经累计发放棚改贷款5153亿元,贷款余额3929亿元。同时通过开展棚改项目银团贷款,引导商业银行资金366亿元;累计发行涉及棚改的企业债和私募债97只,引导社会资金693亿元;以股权投资和夹层投资等形式累计支持棚改项目12个,金额30亿元。

 与此同时,以发行企业债形式筹集棚改资金也有突破。今年5月份,国家发改委下发的《关于创新企业债券融资方式扎实推进棚户区改造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委将酌情扩大企业债券资金用于棚户区改造的规模,对棚户区改造项目较多、资金缺口较大,且地方政府性债务率较低的地区,适当增加其承担棚户区改造的城投类公司年度发债规模指标。

 上述《通知》提出,实施棚户区改造的地方城投类企业发债,可不再实行分摊还本的强制性债券方案设计,企业可根据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回收的具体情况设计债券发行方案,合理灵活设置债券期限、选择权及还本付息方式。业内人士指出,放宽支持棚改的企业债券发行条件,将有助于解决棚改资金过度依赖银行信贷的弊端,而且通过非平台类市场化主体发行企业债券开展棚改项目,减少了政府信用占用,有助于缓解政府信用资源约束。

 住建部总经济师冯俊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要通过制度创新进一步筹集资金,解决资金压力,建议从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加大各级财政的支持力度,把有限的资金向民生倾斜。二是金融支持,通过银行的信贷,利息较低、贷款期较长的信贷资金支持棚户区改造。三是不久前国家发改委发了关于发行棚户区改造企业债的文件,支持通过企业债的方式筹集资金。四是鼓励和吸引民间资金投入棚户区改造。五是现在很多棚户区的开发价值相对较低,通过商业运作的条件比较差。但总是还有一些棚户区改造可以通过商业运作模式进行,以丰补歉。

 各项政策更加鼓励各地棚户区改造进行市场化运作,转变此前一味依赖财政投入的保障思路。国开行北京分行行长徐明日前在《北京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模式研究》中表示,对于具备良好收益、能够实现自身平衡的改造项目,“政府支持项目公司部分资本金,其余资金由项目公司从银行进行融资。筹集资金时,可考虑棚户区居民以拆迁补偿款入股项目公司,一方面减轻项目公司拆迁补偿的资金压力,另一方面居民通过股权投资的回报可以在安置后获得稳定的收入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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