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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6月2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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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双成药业 公告编号:2014-037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甲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2.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为通过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详情请见2013年12月12日、2013年12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3-071、2013-080)。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2014年6月18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乙方”)签订《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壹亿元购买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1、产品名称: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

 2、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100,000,000.00元(人民币壹亿元整)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产品期限:61天

 4.1 成立日、起息日:2014年6月18日

 4.2 到期日:2014年8月18日

 5、产品预期收益率:

 产品收益=固定收益+浮动收益

 固定收益=本金金额×[2.6%]×产品存续天数/365

 浮动收益=本金金额×[2.35%]×有效计息天数/365

 6、投资收益支付:

 6.1 本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

 6.2 存款本金及收益在产品到期日一次性支付。

 7、公司与兴业银行无关联关系。

 8、风险提示

 8.1 利率风险:本存款产品的浮动收益根据[3]个月AAA信用等级的银行间中短期票据到期收益率确定。若本存款产品存续期间某一观察日[3]个月AAA信用等级的银行间中短期票据到期收益率不在约定参考区间内,则甲方该日无法获得浮动收益,仅能获得固定收益,所能获得的实际收益将低于甲方的预期收益目标。

 8.2 流动性风险:在本存款产品存续期间,甲方不可提前支取。

 8.3 提前终止风险:本存款产品乙方有权根据市场状况、自身情况提前终止该产品,甲方必须考虑本存款产品提前中止时的再投资风险。

 8.4 法律风险:本存款产品是针对当前政策法规设计,相关政策法规变化将可能对本存款产品的运作产生影响。

 9、应对措施

 9.1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的投资品种。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公司制订了《理财产品管理制度》,从审批权限与决策程序、日常管理与报告制度,以及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等方面予以规定。财务部应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通报公司审计部、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公司持有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金融资产,不能用于质押。

 9.2 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9.3 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理财业务的审批人、操作人、风险监控人应相互独立;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9.4 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运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丰厚的投资回报。

 三、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刊登于2013年12月12日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监事会意见:详见刊登于2013年12月1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详见刊登于2013年12月12日巨潮资讯网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超募资金使用和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中国银行“中银日积月累-日计划”产品,截止至公告日,金额为0元。

 2、公司于2013年6月25日与平安银行海口海甸支行签订《平安银行“金橙财富一号”2013年第1期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认购确认书》,使用人民币壹亿壹仟万元购买平安银行“金橙财富一号”2013年1期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壹亿元,自有资金壹仟万元。详见刊登于2013年6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41。该产品已到期。

 3、公司于2013年7月22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签订《中信银行对公理财业务委托投资协议》,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壹亿壹仟万元购买中信理财之惠益计划稳健系列14号44期保本型(公司客户)。详见刊登于2013年7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45。该产品已到期。

 4、公司于2013年7月24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琼山支行签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壹仟万元购买中国建设银行海南省分行“乾元”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2013年第32期。详见刊登于2013年7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46。该产品已到期。

 5、公司于2013年8月29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签订《中信银行理财产品总协议》,使用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购买中信理财之惠益计划稳健系列12号58期保本型(公司客户)产品。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壹亿元,自有资金贰仟万元。详见刊登于2013年8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51。该产品已到期。

 6、公司于2013年9月5日与平安银行海口海甸支行签订《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认购确认书》,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壹仟万元购买平安银行卓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详见刊登于2013年9月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53。该产品已到期。

 7、公司于2013年9月29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玖仟万元购买了中国光大银行海口分行营业部阳光理财“T计划”2012年祥龙计划第三期产品2(半月盈)。详见刊登于2013年10月8日巨潮资讯网及2013年10月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57。该产品已到期。

 8、公司于2013年10月9日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购买了中信理财之信赢系列(对公)13126期人民币理财产品。详见刊登于2013年10月1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58。该产品已到期。

 9、公司于2013年10月15日与中国光大银行海口分行营业部签订《中国光大银行阳光理财产品协议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玖仟万元购买阳光理财“T计划”2012年祥龙计划第三期产品2(半月盈)。详见刊登于2013年10月1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63。截止至公告日,金额为柒仟万元。该产品已到期。

 10、公司于2013年12月2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壹亿元购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的中信理财之信赢系列(对公)13170期人民币理财产品。详见刊登于2013年12月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69。该产品已到期。

 11、公司于2013年12月27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签订《结构性存款合同》,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购买“2013年对公结构性存款统发第十三期产品12”。详见刊登于2013年12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81。该产品已到期。

 12、公司于2014年3月4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壹亿元购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的“中信理财之信赢系列(对公)14085期人民币理财产品”。详见刊登于2014年3月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7。该产品已到期。

 13、公司于2014年3月11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签订《结构性存款合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伍仟万元购买“2014年对公结构性存款统发第十六期产品1”。详见刊登于2014年3月1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8。该产品已到期。

 14、公司于2014年3月11日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贰仟万元购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的“中信理财之信赢系列(对公)14095期人民币理财产品”。详见刊登于2014年3月1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9。该产品已到期。

 15、公司于2014年4月9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支行签订了《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40天)、《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70天),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购买理财产品。详见刊登于2014年4月11日巨潮资讯网及4月1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1。该产品已到期。

 16、公司于2014年4月29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签订《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使用人民币伍仟万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多多财富班车2号”。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肆仟万元,自有资金壹仟万元。详见刊登于2014年5月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8。

 17、公司于2014年6月5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签订《利多多公司理财产品合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壹亿元购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多多财富班车3号”。详见刊登于2014年6月1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2014年6月9日巨潮资讯网的《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5。

 18、公司于2014年6月12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支行签订了《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贰仟万元购买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详见刊登于2014年6月1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6。

 五、备查文件

 1、《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

 特此公告!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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