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观点与观察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06月0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 记者观察
楼市救市勿拔苗助长
□本报记者 张敏

 □本报记者 张敏

 

 在“分类调控”的指导思路下,地方政府纷纷启动救市,手段也可谓五花八门。除了常见的松绑限购、下调契税之外,“限降令”也于近期横空出世,成为颇受地方政府青睐的救市“法宝”。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行政色彩浓厚的救市政策,正在干扰正常的价格机制,释放“托市”信号,并与“市场主导”方向相悖。地方政府救市心切,但切忌拔苗助长,反而破坏市场机理。

 价格信号是指导市场行为的重要机制。当价格上涨时,通常意味着市场供应不足,利润空间仍大,并可吸引投资进入。而当价格下跌时,往往意味着供应过剩或需求不足,利润空间小,不宜再追加投资。在一个健康的市场中,价格必然是有涨有跌,从而对市场主体的决策起到指导作用。

 如今的房地产市场虽处于传统的热销季节,但“量价齐跌”的态势已然确立。由于房地产的区域差别愈加明显,不同层级的城市之间,有着不同的价格逻辑。其中,一线城市虽然供需仍然失衡,但由于利好过度透支,使得房价已背离市场购买力,在需求方的观望情绪下,价格不得不向下微调。部分二三线城市供应过剩,消化能力不足,房价存在下行压力。这种价格变化反映了市场的真实情况,即当前市场正处于调整阶段,供需双方都在观望。

 然而,一系列眼花缭乱的救市政策,正在干扰正常的价格机制。尤其是多个城市祭出“限降令”,更是释放出“托市”的政策信号,即与“去行政化”的政策思路相悖,也会引发跟风效应,从而对市场主体的决策带来不利影响。

 今年年初,监管层提出“分类调控”的思路,意指针对不同的区域,实施不同的调控政策,这也给地方政府留出自我调整的空间。而从某种程度上说,“救市”的确存在一定的合理性,如个别城市正在实施限购政策,行政色彩浓厚,且难以达到效果,已失去了存在的必要。

 但需要注意的是,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到现阶段,总体供需关系趋于平衡,市场泡沫挤出,市场空间缩小,房地产业正经历一个变革的阵痛期。在这个阶段,引导市场进行自发调整,要比盲目救市更为重要。换句话说,地方政府的救市之手切勿伸太长。

 首先,“去行政化”的大方向必须把握。行政调控手段对市场带来的不利影响已无需赘言,随着“限购令”逐渐淡化,“去行政化”也已拉开大幕。如今市场处于低点,以行政手段进行托市的行为屡见不鲜,对此需要警惕。事实上,就“限降令”的性质来看,其不仅难以执行,效果也必定不佳。

 其次,楼市政策“红线”必须坚守。其中,一线城市的限购政策暂无调整的必要。为避免引发市场预期生变,必须严守现有调控手段。而信贷政策的底线同样不可触碰,尤其是最低首付比例政策,在监管层未予调整的情况下,地方政府不应擅自调整。

 最后,与各项改革协调同步。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既与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不动产统一登记等长效机制建设密不可分,又与区域一体、户籍、土地等各项制度改革密切相关。各地对于政策的调整,需要依据上述改革进展,协调推进,切勿只着眼于楼市本身而忽略大局。

 只有在市场陷入低迷时,才真正考验政府部门的智慧。当前房地产市场处于阵痛期,经济大势也面临调结构的关键阶段。此时应真正将目光放到“市场化”和“可持续发展”的方向上来,以合理的方式推动市场调整。拔苗助长,最终将事与愿违。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