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14-024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和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4年5月15日9:00
2.召开地点:大连华锐大厦十三楼国际会议厅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宋甲晶先生因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过半数董事推选的董事贾祎晶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29,936,45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965,685,016股的65.2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29,936,4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29,936,4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29,936,4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29,936,4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629,936,4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0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股份数未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总数。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29,936,4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选举陆朝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29,936,4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29,936,4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向大会作了2013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包敬欣、邹艳冬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关于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三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14-025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组标的资产利润补偿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组标的资产未完成2013年度盈利承诺的议案》,经测算,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应补偿的股份数量为97,094,760股,2011年至2013年累计须补偿股份数量为167,901,933股。
为此,公司按照重组期间协议约定向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发出《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盈利承诺相关事宜的函》。公司于2014年5月14日收到了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盈利承诺相关事宜的函>的回函》,对其应补偿股份数量予以确认,其表示将严格按照协议约定执行,并积极协助公司办理后续相关事宜。
公司按照重组协议约定,拟自5月14日起两个月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利润补偿相关议案。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