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泰亚股份 公告编号:TY-2014-043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5月14日,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和流动周转资金需要,子公司晋江市泰亚鞋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江泰亚”)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分行申请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为一年。由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36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关联方林祥加/丁丽萍、林松柏/庄璇真、林祥炎/王雪芳夫妇为上述授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业务种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国内信用证、国际信用证、出口押汇、进口押汇等。
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授权晋江泰亚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泰亚股份 公告编号:TY-2014-044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5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晋江市泰亚鞋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晋江市泰亚鞋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江泰亚”)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晋江泰亚向银行申请借款和银行承兑汇票等授信业务提供保证担保,提供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3600万元,保证期限自2014年5月14日至2015年11月14日有效。公司授权董事长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本次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担保无需经过股东大会及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 晋江市泰亚鞋业发展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6年9月11日
3、注册地址: 晋江市陈埭镇桂林工业区
4、法定代表人:林祥炎
5、注册资本: 1,708万元
6、经营范围:生产鞋及鞋用材料。
7、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8、主要财务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晋江泰亚的总资产为 8,576.29万元、净资产为7,023.65万元,2013年度营业收入为7,341.90万元、净利润为699.87万元。(以上数据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担保事项具体情况
1、担保方: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晋江市泰亚鞋业发展有限公司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金额:3600万元
5、担保期限:2014年5月14日至2015年11月14日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此次晋江泰亚向银行申请授信用以保证周转资金需求,有利于促进其主业的持续稳定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晋江泰亚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2、独立董事意见
此次涉及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因其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以保证周转资金需求。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其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业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我们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为晋江市泰亚鞋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合理的,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晋江泰亚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担保余额为8600万元(含本次担保)。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泰亚股份 公告编号:TY-2014-045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5月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当面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14年5月14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林祥加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TY-2014-043)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晋江市泰亚鞋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TY-2014-044)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