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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5月1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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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454 公司简称:松芝股份 公告号:2014-037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4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4年5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00-16: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昆阳北路3558弄上海人济酒店5楼怡顺园会议厅

 (三)本次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四)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13日

 (五)召开期限:半天

 (六)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七)本次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5月13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股东及/或股东代理人,以下同)

 根据公司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的签名和授权委托书等文件,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160,144,7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328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在本次会议上作了年度述职报告,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书面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如下决议:

 1、审议《关于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160,144,7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2、审议并通过了《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160,144,7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3、审议并通过了《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160,144,7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4、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160,144,7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160,144,7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160,144,7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7、审议并通过了《201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160,144,7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8、审议并通过了《2014年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160,144,7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商业银行间签署授信合同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160,144,7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选举6名非独立董事:陈福泉、陈福成、陈焕雄、陈楚辉、杨国平、马京明

 选举3名独立董事:徐士英、刘榕、刘长奎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160,144,7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选举2名股东监事:周仪、张伟洁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160,144,7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梁志强律师和李俊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对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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