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华声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2
广东华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广东华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4年5月14日上午10:00在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华口昌宝东路1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罗桥胜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5月13日~2014年5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1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13日15:00 至2014年5月1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23,849,26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9246%。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21,322,66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6613%;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526,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63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3,840,26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7%;反对5,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 4,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二)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3,824,96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4%;反对20,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4 %;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三)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3,840,26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7%;反对5,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 4,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四)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23,824,96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4%;反对24,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6%;弃权0股。
(五)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23,840,26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7%;反对5,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 4,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3,840,26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7%;反对5,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 4,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3,824,96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4%;反对20,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4%;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
张李平先生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补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独立董事就公司董事会补选独立董事等事宜向本次股东大会提交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3,824,96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4%;反对5,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19,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钟瑜、张丽丽
(三)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及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华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华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华声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3
广东华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华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5月4日前以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5月14日下午3: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罗桥胜先生主持,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因原独立董事马德军先生辞职后,导致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三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不足规定人数,须补选产生专业委员会成员。现根据《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补选独立董事张李平先生担任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应职务如下:
1)战略委员会
召集人:罗桥胜
成员:卢锡球、谢基柱、张李平(独立董事)、孙颖楷(独立董事)
2)提名委员会
召集人:孙颖楷(独立董事)
成员:张李平(独立董事)、罗桥胜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集人:张李平(独立董事)
成员:韩振平(独立董事)、黄喜强
以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华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