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9版:公司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05月05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秋林商厦产权悬而未决
秋林集团连续三年被“非标”
□本报记者 尹哲辉

 □本报记者 尹哲辉

 

 因秋林商厦产权买卖案件和哈尔滨商业贸易公司贷款担保案件,2013年度秋林集团再次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由于秋林商厦产权悬而未决,公司连续三年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意见专项说明称,诉讼正在审理中,其诉讼结果具有不确定性。有分析人士表示,终审结果对秋林集团财务状况产生的影响难以判断。如公司败诉,与秋林商厦有关的资产、折旧、收入、成本和费用将需重新调整和确认。

 秋林商厦产权买卖案件,因2011年黑龙江博瑞商业发展有限公司起诉秋林集团导致东窗事发。按照原告的陈述,2007年9月11日,汉帛(中国)有限公司(博瑞商业的母公司)与秋林集团就收购该案所涉房产签订了《资产收购框架协议》,并在2008年6月11日将案件所涉房产的相关手续、设备等向瑞博商务进行了交接。2008年12月秋林集团时任董事长蒋贤云代表秋林集团与博瑞商业签订房地产买卖协议,博瑞商业已向秋林集团支付相关价款,因此主张秋林集团应将该房产过户给博瑞商业。但秋林集团声称,上述资产转让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未对任何人就上述资产转让事宜予以授权,没有授权时任董事长蒋贤云签署上述协议,也未对上述协议做过任何信息披露。

 2011年4月,哈尔滨南岗区法院对该案一审判决,要求秋林集团承担协助产权过户义务;秋林公司提起上诉,2012年5月哈尔滨市中院撤销了南岗区法院的民事判决;目前该案件已移送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在审理中。

 2013年7月,秋林集团向黑龙江省高院起诉哈尔滨美达商业服务管理公司,诉讼请求判令美达商业搬出上案所涉的秋林商厦房产,并支付租金和违约金。同年9月16日美达商业又以秋林商厦交接给博瑞商业而从未交接给美达商业为由,向黑龙江省高院提起反诉,诉请秋林集团支付违约金10950万元。目前,该案件也在审理中。

 业内人士称,秋林集团的官司迷雾重重,暴露了公司在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等方面存在众多问题,也给公司资产安全造成了不良影响。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