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会议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现场会议开始时间为2014年4月23日(星期三)14:00;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4月22日(星期二)15:00—2014年4月23日(星期三)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4月23日(星期三)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4年4月22日(星期二)15:00至2014年4月23日(星期三)15:00间的任意时间。
1、召开地点:北京市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金桥产业科技基地公司会议室;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文一波先生;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80,453,5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63%,其中: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6名,代表公司股份322,522,4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70%;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9名,代表公司股份57,931,1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93%。
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出席人员资格等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网络投票与现场记名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按照会议议程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322,522,4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网络投票情况:同意57,922,652股,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反对7,500股,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
表决结果:同意380,445,0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8%;反对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2%;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本项议案获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322,522,4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网络投票情况:同意57,919,652股,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反对7,500股,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
表决结果:同意380,442,0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7%;反对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2%;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1%。本项议案获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322,522,4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网络投票情况:同意57,919,652股,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反对7,500股,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
表决结果:同意380,442,0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7%;反对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2%;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1%。本项议案获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322,522,4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网络投票情况:同意57,920,652股,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反对7,500股,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
表决结果:同意380,443,0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7%;反对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2%;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1%。本项议案获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相关事宜的议案》;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322,522,4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网络投票情况:同意57,919,652股,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反对7,500股,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
表决结果:同意380,442,0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7%;反对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2%;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1%。本项议案获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322,522,4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网络投票情况:同意57,919,652股,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反对7,500股,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
表决结果:同意380,442,0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7%;反对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2%;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1%。本项议案获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322,522,4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网络投票情况:同意57,919,652股,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反对7,500股,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
表决结果:同意380,442,0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7%;反对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2%;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1%。本项议案获表决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4年度提供担保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322,522,4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网络投票情况:同意57,919,652股,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反对7,500股,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
表决结果:同意380,442,0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7%;反对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2%;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1%。本项议案获表决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包头鹿城水务有限公司与北京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签署<包头南郊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二期扩建工程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32,969,0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网络投票情况:同意57,919,652股,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反对7,500股,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
表决结果:同意90,888,7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87%;反对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8%;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4%。本项议案获表决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322,522,4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网络投票情况:同意57,919,652股,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反对7,500股,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
表决结果:同意380,442,0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7%;反对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2%;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1%。本项议案获表决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322,522,4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网络投票情况:同意57,919,652股,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反对7,500股,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
表决结果:同意380,442,0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7%;反对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2%;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1%。本项议案获表决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现场表决情况:同意322,522,4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网络投票情况:同意57,919,652股,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0%;反对7,500股,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
表决结果:同意380,442,0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7%;反对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2%;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1%。本项议案获表决通过。
四、律师现场见证情况: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杨育红律师、杜进律师就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股东大会出席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进行了审核、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