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04月2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股票代码:600383 股票简称:金地集团 公告编号:2014-015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十次会议于2014年4月23日召开,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稳盛投资管理团队跟投不定向股权投资基金的议案》,董事会批准公司和陈长春先生分别作为有限合伙人向优选共赢基金(即议案中的“不定向股权投资基金”)认缴49%和1%-10%的出资。该交易无重大风险。

 本公司过去12个月无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董事会批准了公司及公司高级副总裁陈长春先生与其他非关联方作为有限合伙人共同投资稳盛投资发起设立的优选共赢基金。

 优选共赢基金的预计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其中本公司拟认缴49%的出资即人民币2.94亿元,陈长春先生拟认缴1%-10%的出资。(具体比例将根据其他非关联方的最终认缴数额予以确定)。

 由于交易有关方是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及本公司管理层,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下。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稳盛投资是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陈长春先生是本公司高级副总裁兼稳盛投资董事长。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稳盛投资:系2010年3月16日在中国天津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从事非证券类股权投资管理及相关的咨询服务;股东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稳盛(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陈长春先生:系本公司高级副总裁兼稳盛投资董事长。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交易标的是稳盛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发起设立的优选共赢基金的出资份额。根据有限合伙协议,公司拟向优选共赢基金认缴49%的出资份额即人民币2.94亿元,陈长春先生拟向优选共赢基金认缴1%-10%的出资份额,具体根据有限合伙协议正式签署时其他非关联方作为优选共赢基金的有限合伙人正式认缴的份额予以确定。交易类别是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定价方法采用市场定价法,公司及陈长春先生对优选共赢基金的每一份实际出资所对应的收益分配权益与优选共赢基金的其他非关联有限合伙人等同;公司及陈长春先生在优选共赢基金的表决权在部分关联事项上需回避。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优选共赢基金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其中本公司拟认缴49%的出资即人民币2.94亿元,陈长春先生拟根据资金募集情况向优选共赢基金认缴1%-10%的出资。优选共赢基金将以劣后级出资的形式与稳盛投资对外定向募集的优先级资金及其他劣后级资金(如有)共同对由稳盛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的项目基金进行出资,并通过项目基金对本公司的项目实施股权投资及债权投资。

 优选共赢基金存续期限为四年,普通合伙人可独立决定将回收期延长两次,每次延长一年;其投资决策由基金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基金的管理人组建,并且必须包括一名与基金管理人无关联关系且有一票否决权的外部委员)做出。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及陈长春先生对优选共赢基金认缴并实缴出资,将有利于扩大稳盛投资管理资产规模,加强外部投资人对优选共赢基金的投资信心,加快完成优选共赢基金的对外资金募集。本次交易的实施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其中五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声明及独立意见。本事项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声明;

 (二)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4日

 股票代码:600383 股票简称:金地集团 公告编号:2014-016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4年4月23日收到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知,其通过二级市场交易累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达447,150,9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000002%。公司将督促其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止到2014年4月23日,安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达到670,726,4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000003%。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4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