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议未出现新增、变更及否决议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2月17日下午14: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美的总部大楼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表决及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方洪波先生
6.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2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2月16日下午15:00—2014年2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7.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30 名,代表股份 764,060,07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3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1名,代表股份749,055,4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4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 109 名,代表股份 15,004,598 股,占公司股份的0.89%。
四、议案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和通过了如下议案:
1、逐项审议通过了《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1.01 审议通过了《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同意 763,273,9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971%;反对327,1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428%;弃权459,00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601%;
1.02 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和数量》;
同意 763,273,9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971%;反对327,1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428%;弃权459,00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601%;
1.03 审议通过了《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同意 763,273,9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971%;反对327,1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428%;弃权459,00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601%;
1.04 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等待期、可行权日和禁售期》;
同意 763,273,9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971%;反对327,1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428%;弃权459,00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601%;
1.05 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或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同意 763,273,9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971%;反对327,1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428%;弃权459,00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601%;
1.06 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授予和行权条件》;
同意 763,273,9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971%;反对327,1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428%;弃权459,00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601%;
1.07 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同意 763,273,9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971%;反对327,1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428%;弃权459,00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601%;
1.08 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
同意 763,273,9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971%;反对327,1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428%;弃权459,00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601%;
1.09 审议通过了《公司授予股票期权及激励对象行使的程序》;
同意 763,273,9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971%;反对327,1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428%;弃权459,00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601%;
1.10 审议通过了《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义务》;
同意 763,273,9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971%;反对327,1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428%;弃权459,00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601%;
1.11 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
同意 763,273,9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971%;反对327,1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428%;弃权459,00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601%;
2、审议通过了《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同意 763,274,74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972%;反对327,1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428%;弃权458,17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6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同意 763,273,9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971%;反对327,1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428%;弃权459,00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601%;
4、逐项审议《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4.01 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与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之子议案》,关联股东美的控股有限公司、宁波开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何享健先生、袁利群女士已回避表决。
同意 120,185,73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3784%;反对292,78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2421%;弃权459,00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3795%;
4.02 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公司与广东盈科电子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之子议案》,关联股东美的控股有限公司、宁波开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何享健先生已回避表决。
同意 144,185,73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4813%;反对292,78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2020%;弃权 459,00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3167%;
4.03 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公司与合肥会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之子议案》,关联股东美的控股有限公司、宁波开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何享健先生已回避表决。
同意 144,185,73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4813%;反对292,78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2020%;弃权459,00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3167%;
5、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上风实业提供票据贴息业务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美的控股有限公司、宁波开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何享健先生、袁利群女士已回避表决。
同意 106,785,01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8.2977%;反对 13,693,50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1.3228%;弃权459,00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3795%;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顺德农商行存贷款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美的控股有限公司、宁波开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何享健先生、袁利群女士已回避表决。
同意 120,185,73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3784%;反对292,78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2421%;弃权459,00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3795%。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徐莹、刘兴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合法,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