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在本公告中,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公司、本公司、数源科技是指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西湖电子、西湖电子有限公司是指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
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专项披露的通知》的要求,本公司对监管指引所述的相关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对公司及相关方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专项披露如下:
一、公司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所作的承诺:
承诺人: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承诺内容:“西湖电子有限公司承诺在数源科技此次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后,将在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的制度安排下设置股权激励计划,保证上市公司的长期发展。”
由于该项承诺方案按规定需报请国资委批准,公司与相关部门也一直在积极沟通讨论之中,现经请示,杭州市国资委初步同意在本日起一年之内明确对本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修改、推进及审核意见。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无其它超期未履行、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特此公告。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2 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