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以及云南证监局的相关要求,对公司及相关主体的承诺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就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经公司核对,除需公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外,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无相关需公告的承诺情况公告。
公司履行承诺情况:
本公司分别于2013年8月9日,11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关于董事会延期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的补充公告》及《关于董事会延期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公告中承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于 2013年7 月30日届满,公司承诺第四届董事会将在三个月内进行选举换届”。(详见公告编号为临2013—030、临2013—032、临2013—040号的公告)。
截止目前,公司尚未履行该项承诺。未能履行原因为:由于公司董事会从2013年底至2014年初,正在按照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筹备和实施林木转让出售工作。同时,公司第一大股东中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及第二大股东景谷森达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工作尚未完成。
为有利于相关工作安排和及时履行承诺,公司董事会将在2013年年报披露工作完成后启动并将于2014年6月30日前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在换届完成之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及高管人员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