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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2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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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158 证券简称:重庆水务 公告编号:临2014-008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关于《关于进一步做好涉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渝证监发〔2014〕29 号)文件精神,现将截至2013 年12 月31 日公司股东对承诺的履行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东承诺事项:

 1、本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务资产公司”)和股东重庆苏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苏渝”)于2010年3月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作出锁定股份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控股股东水务资产公司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因水务资产公司主要从事具有社会公益性、政府导向性并且一时难以市场化运作的政府投资项目(以下简称"保留业务"),为避免有关保留业务直接或间接地与本公司的主营业务形成同业竞争,2007年10月12日,水务资产公司与本公司签署了《避免同业竞争协议》,承诺该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不会,并促使该公司之参股企业不会与本公司的主营业务发生竞争,并赋予(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的优先交易及选择权、优先受让权、政府投资项目优先收购权等。

 二、公司及公司股东对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1、截至2013年3月29日,水务资产公司及重庆苏渝严格履行了其股份锁定承诺,在公司股份上市后的禁售期内不存在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等情形。水务资产公司为履行国有股东转持义务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的股份也由社保基金继承并相应履行了禁售期义务。

 2、截至2013年12月31日,水务资产公司严格履行了本公司签署的《避免同业竞争协议》的相关约定,并在公司上市后根据该协议规定向公司转让了其全资所属的重庆西永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重庆市新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重庆市合川排水有限公司及重庆鸡冠石污水处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司的全部股权。

 3、公司已于2014年2月14日收到水务资产公司书面函告确认:鉴于2007年10月12日水务资产公司与本公司签署的《避免同业竞争协议》长期有效,除发生以下情形(以较早为准):(1)水务资产公司及其任何下属企业直接或间接拥有本公司的股本权益而可在本公司股东大会上行使或控制行使的投票权低于30%,或(2)水务资产公司不能控制本公司董事会的大部分成员,或(3)本公司股份终止在中国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公司未来将继续按照《避免同业竞争协议》的相关约定,一旦“保留业务”项目正式投入运行达到市场化运行条件后,将在三个月内启动程序注入本公司,避免与公司产生同业竞争。

 特此公告。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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