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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2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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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372 股票简称:中航电子 编号:临2014— 001
中航机载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方承诺及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机载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关于切实规范上市公司及相关方承诺及履行承诺行为的通知》(赣证监函[2014]27号)和《关于切实规范上市公司及相关方承诺及履行承诺行为的补充通知》(赣证监函[2014]36号)文件规定,对公司及相关方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一、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在公司重大重组过程中,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下称:中航工业)及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航科工)于2010年12月承诺:

 1、中航工业确保中航工业及其附属企业、中航科工及其附属企业未来不会从事与公司(含公司下属企业)相同或类似的生产、经营业务。

 2、中航工业承诺截止到2016年5月份,中航工业所属的国营东方仪器厂和北京青云航空仪表有限公司资产和业务具备上市条件时,将上述两家企业的相关资产和业务注入到公司,公司拥有同意接受该注资的选择权。

 承诺履行情况:上述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中航工业及附属企业、中航科工及附属企业在正常履行。

 截止到2013年9月份,公司已收购了中航工业所属的国营东方仪器厂和北京青云航空仪表有限公司相关资产和业务。

 二、关联交易承诺情况

 在公司重大重组过程中,中航工业于2010年12月承诺:中航工业在不对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构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将促使尽量减少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与公司存在的日常关联交易,中航工业将保证该等关联交易均将基于交易公允的原则定价及开展。

 承诺履行情况:上述承诺中航工业及附属企业在正常履行。

 三、保证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在公司重大重组过程中,中航工业于2010年6月承诺:

 中航工业并将促使同为公司股东的中航工业附属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利用关联股东身份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保持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业务和机构方面的独立性。

 承诺履行情况:上述承诺中航工业及附属企业在正常履行。

 四、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 中航工业、 中航科工、中航系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7月,公司名称变更为中航航空电子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汉中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6月承诺: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36个月内不转让。

 承诺履行情况:上述股份锁定期至2014年5月30日,目前上述股东在正常履行承诺。

 特此公告

 

 中航机载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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