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3年12月20日收到控股股东山西兰花煤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花集团”)通知,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12月19日,兰花集团公司收到晋城市城市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通知,根据晋城市政府《关于部分市属国有企业产权划转有关事宜的通知》,拟将山西太行无烟煤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兰花集团33.79%的股权划转给晋城市城市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上述股权划转完成后,兰花集团公司注册资本仍为100,800万元,其中晋城市城市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出资34,060万元,占总股本的33.79%,为兰花集团第一大股东。”
晋城市城市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3月,注册资本3亿元,其中晋城市政府持股99%,晋城市经济建设投资公司持股1%,法定代表人常进立;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及经营;土地收储、基础产业及高新技术产业投资与开发。
(一)划转前后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股权划转前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划转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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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转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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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拟将山西太行无烟煤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兰花集团33.79%的股权划转给晋城市城市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本公司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