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编号:临2013-054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12月20日在大连成大大厦会议室召开。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1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89,483,578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13.88 |
(三)本次会议由董事会提议召开,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的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长尚书志先生因公务出国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公司董事葛郁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票数 | 同意
比例 | 反对
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1 | 关于出售广发证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之股权储备集合财产信托之受益权等事宜的议案 | 189,483,578 | 100% | 0 | 0 | 0 | 0 | 是 |
2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89,383,849 | 99.95% | 99,729 | 0.05% | 0 | 0 | 是 |
三、律师见证情况
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张贞东律师和赵妍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关于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20日
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编号:临2013-055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12月20日,公司接到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财信托”)通知,粤财信托·广发证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之股权储备集合财产信托(以下简称“原信托”)之受益权已经全部转让给川信?广发图强长效计划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新信托”)。现将出售资产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原信托第四次受益人大会表决事项获得全体受益人所持表决权一致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原15家股东已于2013年12月20日与粤财信托签署《粤财信托·广发证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之股权储备集合财产信托合同补充协议(四)》。
新信托是广发证券工会委员会(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工会”)委托四川信托有限公司设立的信托计划。新信托为他益信托,受益人为广发证券员工。新信托于2013年12月20日签署了《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新信托以每份信托单位5.43元的价格受让原15家股东(指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香江集团有限公司、广州高金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普宁市信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汇天泽投资有限公司、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北水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全部原信托受益权,受让的总信托单位数量共计240,915,662份,信托受益权转让对价合计人民币1,308,172,044.66元,并于同日在粤财信托办理完毕信托受益权转让登记手续。
其中本公司在原信托中的全部受益权以357,205,664.76元的价款(转让价款为每份信托单位价格5.43元×持有的信托单位数量65,783,732份信托单位)转让给新信托,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2013年12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出售资产公告》(公告编号:2013-050)。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