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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1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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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63 证券简称:永安林业 公告编号:2013-047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2月16日上午11:00

 2、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永安市燕江东路819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景贤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868786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85%。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㈠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吴景贤、董永平、陈邵、陈振宗等四位同志以86878696票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张白、陈昌雄、郑新芝等三位同志以86878696票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㈡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刘翔晖、王建衡、刘云等三位同志以86878696票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其他两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分别为黄旌、涂勇鑫两位同志。

 ㈢关于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①总的表决情况:85167896同意(占出席会议股数的98.03%)、1710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数的1.97%)、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数的0%)。

 ②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㈣关于为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行的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①总的表决情况:85167896同意(占出席会议股数的98.03%)、17108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数的1.97%)、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江日华、常晖

 3、结论性意见: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16日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13-048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2月2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发出,2013年12月1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景贤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亲自出席董事7人,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㈠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已由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选举吴景贤同志为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董永平同志为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已由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选举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张白 成员:陈昌雄、郑新芝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召集人:郑新芝 成员:张白、陈昌雄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集人:陈昌雄 成员:张白、郑新芝

 ㈢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已经完成了换届选举,为了保证公司人事管理工作关系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会议选举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委员会成员如下:

 主 任:吴景贤

 副主任:董永平

 委 员:谢 红、陈 邵、陈振宗、刘翔晖、陈建新。

 ㈣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吴景贤同志提名:聘任董永平同志为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㈤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长特别助理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吴景贤同志提名:聘任谢红同志为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陈邵同志、蒋国椿同志为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特别助理;聘任黄荣同志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

 ㈥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投资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董永平同志提名:聘任谢红同志、陈建新同志为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陈振宗同志为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吴祖顺同志为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聘任黄忠明同志为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上述相关人员的简历附后)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16日

 个人简历:

 董永平:男,1962年4月出生,大专学历,助理工程师、高级技师。历任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小陶木材采购站副站长、站长,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管理部经理,森林经营分公司副经理、经理。现任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连城分公司董事,福建省永惠林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漳平市燕菁林业有限公司董事。该同志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永安林业”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惩戒,该同志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谢红:女,1967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现任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该同志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永安林业”股票,最近五年无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惩戒,该同志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建新:男,1973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历任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永安人造板厂车间主任、副厂长,现任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永安人造板厂厂长。该同志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永安林业”股票,最近五年无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惩戒,该同志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邵:男,1974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律师。历任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室副主任。现任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主任、总法律顾问、董事长特别助理,福建汇洋林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福建永林竹业有限公司董事。该同志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永安林业”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惩戒,该同志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蒋国椿:男,1951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政工师。历任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永安人造板厂厂长,总经理助理,投资总监。现任湖北九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该同志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永安林业”股票,最近五年无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惩戒,该同志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振宗:男,1971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永安贮木场财务科长,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永林蓝豹分公司财务科长,永安人造板厂财务科长,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现任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永安永明木业有限公司监事,福建永林竹业有限公司监事,漳平市燕菁林业有限公司监事,连城县森威林业有限公司监事。该同志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永安林业”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惩戒,该同志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吴祖顺:男,1963年1月出生,大专学历,工程师。历任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永安人造板厂副厂长,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现任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该同志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永安林业”股票,最近五年无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惩戒,该同志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黄忠明:男,1968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历任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证券部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长特别助理。现任永安燕林林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永安永明木业有限公司董事。该同志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永安林业”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惩戒,该同志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黄荣:男,1976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助理经济师。现任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该同志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永安林业”股票,最近五年无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惩戒,该同志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13-049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2月2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发出,2013年12月16日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刘翔晖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到会监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选举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成员中的股东代表监事及职工代表监事已分别由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刘翔晖同志(简历附后)为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12月16日

 个人简历:

 刘翔晖:男,1976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律师。历任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政综合办主任、党委委员、职工监事。现任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人力资源委员会主任助理、人力资源办公室主任,永安市国有林管理站经理,永安市林业建设投资公司经理,永安市林委劳动服务站站长。该同志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永安林业”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惩戒,该同志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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