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二0一三年度第二次会议及公司二0一三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先后于2013年2月25日、2013年3月1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整合集装箱码头业务暨成立合资公司的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宝达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合计持有100%股权的厦门国贸码头有限公司以及公司持有30%股权的厦门海沧港务有限公司与厦门象屿新创建码头有限公司、厦门港务集团海天集装箱有限公司以新设合并的方式设立一家合资公司,暂定名为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同时部分合资公司的股东将以资产、股权或现金对合资公司进行同步出资。(具体情况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2013-01、09、10、13、28、39号公告)。
截至2013年12月13日,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湖里区象屿路8号
法定代表人:林开标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2,436,604,228.47元
经营范围: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中转、仓储、物流服务;集装箱装卸、堆放、拆拼箱、修洗箱;船舶港口服务;为船舶提供岸电;租赁服务。(以上经营范围限筹建)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3日
营业期限:2013年12月13日至2063年12月12日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三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