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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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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

 怎样落实三中全会提出的“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除企业利润追加投资、股票上市融资、全社会创业投资增加企业股本外,可考虑由政府设立股权引导基金(母基金),撬动国有资本、保险资金、社保资金、银行资金、私募股权基金、外资私募基金等各路资金参与,从而形成持续不断的企业股本市场化补充机制。

 一是政府产业引导资金。我国中央和地方两级财政每年有上万亿元产业发展资金,用于扶持科技研发、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小企业和现代农业发展。这些资金若管理过严,使用效率会很低,常常是一年一年地往后结转,难以有效落到最需要的企业;若管理稍有疏忽,则会造成权力“寻租”,滋生腐败现象,也会诱发企业“骗补”行为。国际上,这类资金一般不采取补贴审批方式直接下达,而是通过专业基金公司来运作。比如,美国1958年推出小企业投资公司计划,撬动630多亿美元资本为10多万家中小企业股权融资,苹果、英特尔、惠普等全球顶级企业都曾受益于此。韩国政府2005年设立1万亿韩元投资母基金,2008年又启动新增长引擎投资基金,今年规模达到3万亿韩元。我国也可以把这些产业资金设为母基金,通过招投标交给专业基金公司来进行投资。政府以母基金方式介入,可以明确投资方向或投资领域,但必须严格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干预具体投资活动。基金公司从市场募集2倍以上资金,与母基金形成配套。母基金不以盈利为目的,但需要盈亏平衡,实现可持续发展。资金回收后,可继续投资到新的私募基金,如此滚动发展,可以不断壮大。

 二是国有股本投资。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这为扩大股权融资预设了一个通道。目前,我国国有资产规模已超过一百万亿元,净资产也有数十万亿元。可拿出上万亿国有资本,组建像新加坡淡马锡、美国伯克希尔·哈撒韦那样的投资公司,旗下管理若干个基金公司。它们本身不从事具体的生产经营活动,不靠举债发展,而是投资国有、民营、外资各领域的实体企业。这样,就会对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形成强大的集聚效应,从而实现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大发展。

 三是保险资金。按照国际惯例,保险资金可以有30%用作股权投资。我国规定,保险公司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和股权投资基金,账面余额不高于总资产的10%,实际投入则只有3%左右。目前,我国保险资金资产余额7万多亿元,如果按照30%的投资比例,即可形成2万亿元的股权投资基金。

 四是社保基金。社保基金的30%可用于股权投资,也是一种国际通行做法。我国规定,社保基金用于市场化股权投资不得超过10%,实际投入不到5%。这不利于社保基金保值增值,也不利于解决未来养老保险资金的缺口问题。我国社保基金目前有3万多亿元,如果按照30%的比例投资,即可形成1万亿元的股权投资基金。

 五是银行资金。国际上,商业银行3%的资本金可用于股权投资。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资本金达8万多亿元,但在股权投资方面尚无实质行动。如果按照3%的比例,即可拿出2000多亿元,用以设立引导基金,按1:4放大,就会吸引社会资金形成1万亿的股权投资组合。

 六是私募股权基金。目前,我国有200多家基金管理机构、上万支基金,管理资金规模7万多亿元,运作模式已逐步成熟。但与发达经济体相比,我国私募股权基金规模还很小,股本融资量也不大。一旦把它们的作用发挥出来,就可以激活银行里面的巨额居民储蓄,形成全社会海量的股权投资。国际上,发达经济体的私募股权融资与股市总市值之比一般在1:1左右,我国如果能达到这一比例,将产生几万亿乃至十几万亿的股权投资。

 七是外资私募基金。目前,在全球范围内投资的外资私募基金有10多万亿美元,但由于我国外汇管制严格,它们基本上没有进入国内市场。我国是全球增长率最高的国家之一,一直为境外资本所看好。我们完全可以利用这一重大机遇,加大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和开放力度,逐步放开外资私募基金(QFLP)准入,提高其投资额度,并实行相应的用途管制,在确保不炒房、不炒股、不炒外汇的前提下,使其进入实体经济领域成为股权。这样,每年完全有可能形成几百亿美元的外资股权投入。

 以上几个渠道的资金汇总起来,至少可形成10万亿元的股权投资组合,用以支持企业股本扩张。具体运作中,可由财政部等部委牵头,将政府产业类基金设为母基金,并委托给国家社保基金理事会管理。与此同时,组建6—10个投资集团,像淡马锡、香港盈富那样,每个集团掌控1万亿投资,以分散投资风险,形成合理的竞争态势,提高投资回报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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