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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0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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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天宝股份 证券代码:002220 公告编号:2013-029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黄作庆先生的通知,截止2013年10月3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收盘,黄作庆先生自首次增持之日起12个月内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4,706,64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1%,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已经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增持人:

 董事长兼总经理黄作庆(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2、首次披露增持公告的时间:

 2012年10月31日,黄作庆先生通过集中竞价首次增持公司股票1,078,4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3%。公司于2012年11月1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32)。

 3、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场情况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黄作庆先生计划自首次增持之日(2012年10月31日)起12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低于公司已发行总股份1%,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含首次已增持股份)。

 4、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2012年10月31日,黄作庆先生通过集中竞价首次增持公司股票1,078,498股(成交均价6.47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3%。

 2012年11月1日、2012年11月2日、2012年11月5日、2012年11月6日、2012年11月8日、2013年1月10日、2013年1月11日、2013年1月15日、2013年9月12日,黄作庆先生分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586,699股(成交均价6.83元/股)、438,500股(成交均价6.80元/股)、270,003股(成交均价6.78元/股)、14,800股(成交均价6.73元/股)、10,400股(成交均价6.50元/股)、1,036,646股(成交均价7.73元/股)、500股(成交均价7.92元/股)、838,300股(成交均价8.54元/股)、432,300股(成交均价6.96元/股)。

 截止2013年10月30日收盘,黄作庆先生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4,706,64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1%。

 黄作庆先生同时持有公司第一大股东大连承运投资有限公司75%的股份。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黄作庆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5,621,3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58%,黄作庆及其一致行动人大连承运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票244,133,316股,占公司总股本52.53%;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黄作庆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100,327,9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59%。截至本公告日,黄作庆及其一致行动人大连承运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票248,839,962股,占公司总股本53.55%。

 5、承诺事项

 在增持期间,黄作庆先生及大连承运投资有限公司严格遵守承诺,没有减持或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行为。同时,黄作庆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大连承运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在增持完成后的法定期限(即增持行为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上述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满足《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提出豁免发出要约申请的条件,本次增持公司股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7、律师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就本次公司实际控制人黄作庆先生增持公司股份情况发表专项核查意见如下:

 (1)黄作庆先生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境内的自然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股份的合法主体资格;

 (2)黄作庆先生本次增持股份的行为符合《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股份增持事宜已按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4)黄作庆先生本次增持行为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提出豁免要约申请的条件,可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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