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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9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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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3-066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3年8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公告(公告编号:2013—061),披露了本公司为“《茶院溪、力洋溪、下徐溪小流域治理工程BT》项目”的中标单位,工程概算造价约为人民币肆亿元,中标金额为造价下浮5.8%(约为人民币叁亿柒仟陆佰捌拾万元,具体金额根据双方最终确定的工程造价为准)。

 公司近日与业主方毛屿港综合治理工程指挥部正式签订了投资建设—移交合同。

 一、业主方及项目基本情况

 1、该项目的业主方:毛屿港综合治理工程指挥部。

 2、该项目承包方式:BT模式。

 3、该项目的工程工期:1095日历天。

 4、2012年度,公司未与业主方发生类似业务。

 5、公司与业主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金额:暂定人民币376,800,000.00元。

 2、工程建设内容:

 (1)茶院溪小流域治理工程:茶院溪两岸堤防治理,两岸堤防总长9356米;

 (2)力洋溪小流域治理工程:力洋溪两岸堤防治理,两岸堤防总长5387米;

 (3)下徐溪小流域治理工程:下徐溪两岸堤防治理,两岸堤防总长8894米。

 3、付款及回购方式:

 建设期内每月支付完成工程量造价的40%,剩余60%待回购期支付。

 本项目分三期回购,每次支付比例分别为20%、20%、20%。

 (1)第一期回购于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后的10日内支付,以后每期回购款分别在前一期回购款支付后满一年后的10日内支付。

 (2)建设期融资利息按月计息,利率按计息当月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3—5年期)上浮18%(如遇银行调整贷款基准利率,融资利率次月调整)。回购期融资利息按月计息,自项目完工验收合格之次日起计算,融资利率按当月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3—5年期)上浮18%(如遇银行调整贷款基准利率,融资利率次月调整)。

 4、项目工程工期:1095日历天。

 5、违约责任: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该合同金额合计占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26.87%,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几个会计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2、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该业主形成依赖。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本合同系工程承包项目,合同中已就违约、索赔和争议等做出明确规定,但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的影响所造成的风险。毛屿港综合治理工程指挥部和本公司均不存在合同履行能力的风险。

 该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本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五、备查文件

 《茶院溪、力洋溪、下徐溪小流域治理工程投资建设—移交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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