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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9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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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26 证券简称:福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3-029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9月18日以直接送达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3年9月23日下午15时以通讯方式召开,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武汉福星惠誉置业有限公司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福星惠誉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惠誉”)之全资子公司武汉福星惠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置业”)、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银集富理财产品管理人(以下简称“中银集富”或“委托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以下简称“中银湖北分行”或“受托人”)共同签署了两份《委托债权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或“协议”), 福星惠誉与中银湖北分行签署《最高额质押合同》。按照相关合同或协议,中银集富委托中银湖北分行向武汉置业债权投资人民币10亿元(两份协议标的金额均为5亿元,共计10亿元),福星惠誉将持有的武汉置业的全部股权质押给中银湖北分行为武汉置业偿还上述债务提供质押担保。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武汉置业向中银集富申请债权投资人民币10亿元,公司为武汉置业偿还上述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武汉置业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未来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随着自身实力的不断增强,其完全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为其偿付相应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26 证券简称:福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0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武汉福星惠誉置业有限公司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事项概述

 2013年9月23日,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福星惠誉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惠誉”)之全资子公司武汉福星惠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置业”)、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银集富理财产品管理人(以下简称“中银集富”或“委托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以下简称“中银湖北分行”或“受托人”)共同签署了两份《委托债权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或“协议”), 福星惠誉与中银湖北分行签署《最高额质押合同》。按照相关合同或协议,中银集富委托中银湖北分行向武汉置业债权投资人民币10亿元(两份协议标的金额均为5亿元,共计10亿元),福星惠誉将持有的武汉置业的全部股权质押给中银湖北分行为武汉置业偿还上述债务提供质押担保。公司于2013年9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相关事项。

 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主体基本情况

 1、委托人:中银集富是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银集富理财产品的管理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行”)是本合同所涉理财计划的管理人,中行基本情况如下:

 (1)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1983年10月31日

 (3) 住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4)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5) 注册资本:27,914,722万元

 (6) 经营范围:按金融许可证核准的项目从事经营业务

 (7)该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2、武汉置业基本情况

 (1) 名称:武汉福星惠誉置业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09年5月25日

 (3) 住所:武汉市洪山区和平乡三角路特一号

 (4) 法定代表人:谭少群

 (5) 注册资本:6亿元整

 (6)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房地产咨询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经营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7)该公司为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该公司不涉及其他或有事项。

 三、相关合同主要内容

 1、两份《委托债权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1)委托人:中银集富

 (2)受托人:中银湖北分行

 (3)融资方:武汉置业

 (4)委托债权投资金额:人民币10亿元(两份协议标的金额均为5亿元,共计10亿元)

 (5)期限:2年

 (6)利率:9.5%

 (7)用途: 三角路B包K13、K14、K15地块城中村综合改造

 2、《最高额质押合同》主要内容

 (1)质权人:中银湖北分行;

 (2)出质人:福星惠誉

 (3)质押物:福星惠誉持有武汉置业的全部股权。

 (4)担保范围:《委托债权投资协议》所述中银湖北分行对武汉置业谷享有的人民币债权本金10亿元及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质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四、目的及影响

 武汉置业下属的三角路项目为公司“城中村”改造项目,目前该项目处于开发前期,福星惠誉以持有的武汉置业的全部股权为武汉置业偿还上述债务提供质押担保,有利于武汉置业资金的筹集,促进拆迁工作的顺利推进以及项目的稳健发展。本次股权质押事项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本次事项对公司本的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相关合同及协议;

 2、武汉置业董事会决议;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26 证券简称:福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1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福星惠誉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惠誉”) 之全资子公司武汉福星惠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置业”、“ 债务人”)于2013年9月23日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银集富理财产品管理人(以下简称“中银集富”或“债权人”)申请人民币10亿元债权投资,公司为武汉置业偿还上述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审批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担保已经武汉置业董事会及2013年9月23日本公司召开的第七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武汉置业:该公司成立于2009年5月,注册资本人民币6亿元,注册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和平乡三角路特一号,法定代表人谭少群,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 447,076.76万元,净资产206,418.01万元,201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0,492.55万元,净利润25,293.19万元(以上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13年6月30日,总资产460,563.67万元,净资产206,639.17万元;2013年1月1日至6月30日实现营业收入9,477.88万元,净利润898.8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保证人同意为武汉置业向中银集富偿还上述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本金余额:人民币10亿元;

 担保期限:本合同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有利于筹措资金,促进城中村项目快速发展。武汉置业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可控,公司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武汉置业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未来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随着自身实力的不断增强,其完全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为其偿付相应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稳健经营发展的原则,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公司控股(含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15,940万元,其中:公司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累计担保总额为315,94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4.82%),对其他公司的担保金额为0,逾期担保为0。

 六、备查文件

 1、本次担保相关合同;

 2、武汉置业董事会决议;公司第七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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