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及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3年9月23日(星期一)下午14:30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9月22日—9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9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9月22日下午15:00—9月23日下午15:00。
(二)股权登记日:2013年9月16日(星期一)。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十里堡北里28号北京丽景湾国际酒店CD厅。
(四)会议召集人: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3年9月16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及表决。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等。
3、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发行方式和时间
2.3、发行数量
2.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5、定价基准日与发行价格
2.6、限售期
2.7、上市地点
2.8、募集资金用途和数量
2.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
2.10、决议有效期限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5、《关于公司与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6、《关于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9、《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议案》
1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3-2015)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已于2013年8月17日和2013年8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9月18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
2、登记地点:北京朝阳区东四环中路道家园18号新华联大厦16层证券法务部。
3、登记手续:
a)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现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之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委托人持股凭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现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b)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c)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票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丽、刁月霞
联系电话:010-65857900 联系传真:010-65088900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9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的程序操作。
2、投票代码:360620;证券简称:华联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360620;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
(4)输入委托股数,表决意见;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1)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现场投票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进行统计。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议案序号,1.00代表议案1,具体情况如下: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申报价格 |
| 总议案 | 100 |
1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1.00 |
2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2.00 |
2.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1 |
2.2 | 发行方式和时间 | 2.02 |
2.3 | 发行数量 | 2.03 |
2.4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4 |
2.5 | 定价基准日与发行价格 | 2.05 |
2.6 | 限售期 | 2.06 |
2.7 | 上市地点 | 2.07 |
2.8 | 募集资金用途和数量 | 2.08 |
2.9 |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 | 2.09 |
2.10 | 决议有效期限 | 2.10 |
3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3.00 |
4 |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 4.00 |
5 | 《关于公司与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5.00 |
6 | 《关于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 6.00 |
7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7.00 |
8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8.00 |
9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议案》 | 9.00 |
10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3-2015)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10.00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4)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 | 买入价格 | 买入股数 |
369999 | 1.00元 | 4位数字“激活校验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9月22日下午15:00至9月23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通知。
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9月5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序号 | 审议事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总议案 | | | |
1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 | |
2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 | |
2.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 |
2.2 | 发行方式和时间 | | | |
2.3 | 发行数量 | | | |
2.4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 |
2.5 | 定价基准日与发行价格 | | | |
2.6 | 限售期 | | | |
2.7 | 上市地点 | | | |
2.8 | 募集资金用途和数量 | | | |
2.9 |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 | | | |
2.10 | 决议有效期限 | | | |
3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 | |
4 |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 | | |
5 | 《关于公司与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 | |
6 | 《关于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7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
8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9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议案》 | | | |
10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3-2015)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 | |
(在委托人不做具体表决指示的情况下,受托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见表决)
1.委托人姓名或名称(附注2):
2.委托人身份证号码(附注2):
3.委托人股东帐号:
4.委托人持股数(附注3):
5.委托人/委托人法定代表人:
6.受托人签名:
7.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8.签署日期: 2013年9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决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投票反对决议案,则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此议案放弃表决,则请在“弃权”栏内适当地方加上“√”号。如无任何指示,被委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
2、请填上自然人股东的全名及其身份证号;如股东为法人单位,请同时填写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号。
3、请填上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份数将被视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