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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2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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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德豪润达 编号:2013—37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8月21日在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金凤路1号公司总部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80,575,400股,占公司总股本 1,166,400,000股的24.05%。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冬雷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的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0,575,4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修订后的制度详见2013年8月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联交易制度》(2013年8月)。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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