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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7月1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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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代码:600539 股票简称:ST狮头 公告编号:临2013—013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投资者问询事项及回复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我公司将近期投资者咨询的主要事项及公司回复情况整理并公告如下:

 1、公司新生产线建设到什么程度?新生产线属于自主研发,还是引进世界先进的技术?

 公司回复:公司新生产线一期工程的工程设计、设备采购(含招投标)工作已全部完成;土建工程、熟料生产线已完成80%,水泥粉磨及发运已完成40%。熟料生产线已进入设备安装阶段。

 公司目前正在建设的2*45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一期工程基本为国产设备,配套水泥窑纯低温余热发电的工程。目前,我国的水泥设备和工艺技术水平均为世界一流水平。因新生产线采用国际先进的装备和工艺技术,水泥成本较之现在将会大幅度降低。余热发电的循环经济技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为市场提供绿色环保及节能产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2、公司何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递交摘帽申请?

 公司回复:2011年6月29日,公司发布公告,因公司位于太原市西山地区的水泥生产设施被限期停产(详见公司临2011—013 号《关于生产线停产及预亏公告》),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股票自 2011 年 6 月30 日开市时起实施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狮头股份”变更为“ST 狮头”。即公司股票被实施特别处理,并不是因为连续两年亏损(公司2010年实现净利润1,182,845.62元,2011年首次亏损),而是因限期停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股票将予以特别处理。因此,我公司将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在生产经营状况符合要求,即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特别风险警示处理并发布相关公告等。

 3、对于太原狮头集团公司于2009年11月24日收到的7000万元,是否应为股份公司搬迁补偿款,公司是否已经落实。

 公司回复:经与太原狮头集团有限公司核实,2009年8月,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晋发改城环【2009】1309号《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太原市西山地区综合整治工程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计划的通知》,该文件下达了对太原狮头集团有限公司搬迁投资计划7000万元,文件明确该资金为2009年太原市西山地区综合整治工程投资计划表中下拨的省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投资资金,由太原市西山整治办监督管理,并非搬迁补偿款。太原狮头集团公司也于2009年11月24日收到了该笔资金。根据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45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的安排,因新线选址占用太原狮头集团有限公司原矿山车间全部场地,同时还需保证股份公司正常生产所需石灰石,太原狮头集团有限公司收到该笔资金后,将用于矿山规模的扩大等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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