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编号:临2013-017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3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3年5月17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丽莎大酒店二楼会议厅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本公司董事长赵毅新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2名,代表股份86,560,898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9.7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10名,代表股份82,838,008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7.5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2名,代表股份3,722,89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14%。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参加了现场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刊登于2013年4月26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提示公告刊登于2013年5月14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三、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6,080,67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45%;反对79,96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9%;弃权400,25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46%。
(二)审议通过《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6,080,67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45%;反对79,96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9%;弃权400,25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46%。
(三)审议通过《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6,080,67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45%;反对79,96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9%;弃权400,25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46%。
(四)审议通过《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6,080,67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45%;反对79,96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9%;弃权400,25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46%。
(五)审议通过《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86,080,67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45%;反对480,22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55%;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本议案根据参与表决股东的持股比例进行分段表决统计,表决结果如下:
投票区段 | 同意票数 | 该区段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 | 该区段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该区段弃权比例 |
持股1%以下 | 11,352,216 | 95.94% | 480,227 | 4.06% | 0 | 0% |
持股1%以下且持股市值50万元以上(含50万) | 11,324,967 | 96.18% | 449,388 | 3.82% | 0 | 0% |
持股1%以下且持股市值50万元以下 | 27,249 | 46.91% | 30,839 | 53.09% | 0 | 0% |
持股1%-5%(含1%) | 24,061,917 | 100% | 0 | 0% | 0 | 0% |
持股5%以上(含5%) | 50,666,538 | 100% | 0 | 0% | 0 | 0% |
(六)审议通过《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6,080,67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45%;反对79,96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9%;弃权400,25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46%。
(七)审议通过《2012年度激励奖金提取和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86,080,67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45%;反对92,40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11%;弃权387,81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44%。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6,080,67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45%;反对79,96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9%;弃权400,25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46%。
(九)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泰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北京威泰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和淄博众生医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6,080,67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45%;反对79,96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9%;弃权400,25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46%。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淄博众生医药有限公司与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心医院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414,13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8.66%;反对79,96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22%;弃权400,25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12%。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6,080,67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45%;反对79,96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9%;弃权400,25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46%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86,080,67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45%;反对79,96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9%;弃权400,25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46%。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配股募集资金部分项目投资额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6,080,67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99.45%;反对79,96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09%;弃权400,25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46%
四、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柴瑛平、王海青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认为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五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编号:临2013-018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医疗”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2013年5月7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据此通知,会议于2013年5月17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九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九人,会议由董事长赵毅新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实施2012年度分红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及发行数量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规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22.51元/股,发行数量为14,460,240股。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174,053,136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1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相关规定,因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除息、除权行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及发行数量将做如下调整:
1、调整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22.51元/股调整为22.41元/股。计算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现金红利=22.51元/股-0.10元/股=22.41元/股。
2、调整发行数量
发行价格调整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票数量为14,460,240股,其中向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7,772,600股,向浙信安享(天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4,688,528股,向董建华发行1,999,112股。各发行对象认购金额合计为32,550万元。
发行价格调整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票数量为14,524,765股,其中向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7,807,283股,向浙信安享(天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4,709,449股,向董建华发行2,008,033股。各发行对象认购金额合计为325,499,983.65元。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