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3-024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5月8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会议于2013年5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利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在一年之内购买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集合理财计划理财产品。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13年5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项目进度进行了适当的调整,“新增年产200万只气制动系统部件技改项目”、“新增年产20万只气压盘式制动器技改项目”和“汽车制动系统研发技术平台建设项目”的完工日期调整至2014年7月31日。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没有调整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有利于更有效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13年5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增资,增加注册资本1,395万元,按照安徽公司截止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价格1:1.23计算,实际增资金额为1,715.85万元,其中1,395万元计入注册资本,溢价部分320.8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安徽安徽盛隆铸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诸暨万宝机械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其子公司安徽盛隆铸业有限公司增资2,500万元,全部计入注册资本。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经董事会审核,同意聘任傅直全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此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傅直全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同意公司(包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下同)2013年向银行申请61,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向银行申请500万美元的授信额度。公司提议授权董事长陈利祥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文件。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备查文件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17日
附件:
傅直全简历
傅直全:男,197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万安集团有限公司技术员。现任北京金万安汽车电子技术研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
傅直全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规定的行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3-025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5月8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会议于2013年5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蔡令天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延期“新增年产200万只气制动系统部件技改项目”、“新增年产20万只气压盘式制动器技改项目”和“汽车制动系统研发技术平台建设项目”是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和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没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备查文件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3-026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5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额度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780号文“关于核准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334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410.4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494.63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2,915.766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1)第12867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3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1,784.82万元。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理财产品品种: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集合理财计划
2、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产品评级:极低风险产品(本评级为交通银行内部评级,仅供参考)
4、产品成立日:2012年6月28日
5、产品到期日:持续运作,银行可提前终止。
6、预期年化收益率:本理财计划以客户的每笔认(申)购交易为单位计算理财计划份额的存续天数,存续天数与预期年化收益率的对应关系如下:
存续天数(N)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1≤N<7 | 2.1% |
7≤N<14 | 2.7% |
14≤N<30 | 3.2% |
30≤N<90 | 3.4% |
N≥90 | 3.6% |
7、理财收益计算基础天数:365天
8、赎回:投资者可对每笔申购成功的交易按照协议约定申请赎回理财计划份额,每日仅可对每笔申购成功的交易赎回一次,赎回申请即时生效。
9、主要条款:
(1)投资对象
本理财计划所募集的资金,主要投资于:①国债、金融债、央票、高等级信用债等固定收益工具;②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同业借款、债券回购、货币基金等货币市场工具;③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合。
(2)投资比例
本理财计划各类资产投资额占总资产的比例如下:固定收益工具投资比例为0%-50%,货币市场工具比例为40%-100%,其余投资品种比例不超过30%。
在本产品存续期内,如因市场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前述投资比例暂时超出浮动区间且可能对客户预期收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交通银行将根据本协议约定向客户进行信息披露。交通银行有权单方面调整前述投资范围、品种或投资比例,并在执行前按本协议约定向客户进行信息披露。若客户不接受银行调整后的投资范围、品种或投资比例,可选择赎回本理财计划。
(3)投资策略
本理财计划采用安全性、流动性优先,兼顾收益率的投资策略,在资产配置中较大比例配置流动性高、投资级别高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资产,通过组合管理实现稳健收益。
10、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11、购买额度
公司拟在一年之内购买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集合理财计划理财产品,即在一年内可滚动购买。
12、资源来源: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13、公司拟以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该理财产品,占公司最近一期(2012年)经审计的总资产161,505.67万元的3.10%。
14、公司与交通银行无关联关系。
15、截止目前,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以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累计金额为15,900万元,单日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金额在300-2000万元之间,目前银行理财产品已经全部赎回,理财产品账户余额为0。
三、产品风险提示
1、市场风险:该理财计划的收益率随市场利率波动而波动,其实际收益率取决于所投资组合收益率的变化,投资组合的收益率受市场多种要素影响。
2、流动性风险:若本理财计划发生巨额赎回,公司将面临不能及时赎回理财产品的风险。
3、政策风险:本理财计划项下的投资组合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将可能影响本理财计划预期收益,并可能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
4、信用风险:本理财计划投资范围包括企业债等信用产品,可能面临企业债发债企业不能如期兑付的情况,由此可能影响本理财计划预期收益的实现。
5、不成立风险:若本理财计划募集金额未达到募集下限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交通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协议预定向投资者提供本理财产品,交通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计划不成立。
6、信息传递风险:公司应根据本理财计划协议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计划的相关信息。如果公司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公司无法及时了解理财计划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将由公司自行承担。
7、不可抗力风险: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进行,甚至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进而影响理财计划的收益。
8、在最不利情况下,由于市场波动导致贬值或者发生信用风险导致相应损失,可能无法实现按银行公布本产品相应档次预期年化收益率计算的收益,甚至理财收益率为0%,投资者未获得任何收益。
四、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实施部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基于上述意见,保荐人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3-027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780号文“关于核准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334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410.4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494.63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2,915.766万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1]第1286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3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存续天数(N) |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万元) | 截止目前累计
投入金额(万元) |
新增年产200万只气制动系统部件技改项目 | 6,634 | 2,813.06 |
新增年产20万只气压盘式制动器技改项目 | 13,534 | 5,862.18 |
新增年产200万只液压盘式制动器技改项目(注) | 14,909 | 6,130.91 |
汽车制动系统研发技术平台建设项目 | 5,080 | 1,106.16 |
合 计 | 40,157 | 15,912.31 |
注:经2012年9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公司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新增年产200万只液压盘式制动器技改项目”终止实施。
三、本次项目延期原因
由于受国内外经济的影响,自2011年起,国内汽车市场形势低迷,需求下滑,汽车产销增长速度大幅下降,经济环境的变化,对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进度产生了影响,在不影响市场供给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项目进度进行了适当的调整,适当推迟了厂房建设与设备投入期。
四、本次项目延期的具体内容
公司拟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完成日期,调整后的项目完成日期如下:
存续天数(N) | 原预计完工日期 | 调整后完工日期 |
新增年产200万只气制动系统部件技改项目 | 2013年7月31日 | 2014年7月31日 |
新增年产20万只气压盘式制动器技改项目 | 2013年7月31日 | 2014年7月31日 |
汽车制动系统研发技术平台建设项目 | 2013年12月31日 | 2014年7月31日 |
注:经2012年9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公司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新增年产200万只液压盘式制动器技改项目”终止实施。
五、本次项目调整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没有调整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有利于更有效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意见:
公司延期“新增年产200万只气制动系统部件技改项目”、“新增年产20万只气压盘式制动器技改项目”和“汽车制动系统研发技术平台建设项目”是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和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没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3、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基于上述意见,保荐人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3-028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3年5月1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3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2013年公司(包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下同)拟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如下:
1、公司拟向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店口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亿元整;
2、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叁亿叁仟万元整;
3、子公司浙江诸暨万宝机械有限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亿元整;
4、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店口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捌仟万元整;
5、公司拟向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申请外币授信额度伍佰万美元整。
公司2013年向上述各家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陆亿壹仟万元整、外币伍佰万美元整(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公司提议授权董事长陈利祥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文件。
以上授信额度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3-029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3年5月1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13年6月6日(星期四)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6月6日(星期四),下午14:00;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召开方式:现场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
(四)股权登记日:2013年6月3日;
(五)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中央路188号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六)本次会议的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6月3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股东本人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见证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公司2013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式
1、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和《参加会议回执》(附件2)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确认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2013年6月4日和5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3、会议登记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中央路188号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为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李建林、张薇
3、联系电话:0575-87165511 传真:0575-87659719
4、邮政编码:311835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17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3年6月6日召开的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议案内容 | 表决结果 |
序号 | 非适用于累积投票制的议案 |
1 | 《关于公司2013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2:《参加会议回执》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加会议回执
截止2013年6月3日,本人/本单位持有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签字或盖章) | | 身份证号码/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 |
股东账号 | | 持有股数 |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
联系地址 | | 邮 编 | |
是否本人出席 | | 备 注 | |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