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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5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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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69  证券简称:三维工程  公告编号:2013-021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重要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青岛联信催化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信催化”)与惠生工程(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生工程”)在上海浦东签署的《第一变换炉&第二变换炉内件买卖合同》,合同总金额为3,835万元。

 二、交易双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买受人基本情况

 买受人:惠生工程(中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华邦嵩

 注册资本:31,000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张衡路1399号

 成立时间:1997年11月14日

 经营范围: 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市政行业工程(城镇燃工程、热力工程)、建筑行业(建筑、人防)、轻纺行业(日化及塑料工程、食品发酵烟草工程)、石油天然气行业(油气库、管道输送)的工程咨询、工程设计等。

 公司与惠生工程不存在关联关系。

 2、出卖人基本情况

 出卖人:青岛联信催化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曲思秋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住所:青岛胶州市胶州湾工业园

 成立时间:2012年6月5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生产、销售催化剂、脱毒剂、助剂、吸附剂、脱硫剂(以上均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限制或禁止生产经营的产品);催化剂的技术咨询服务;催化剂专用设备销售。(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联信催化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60%股权。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惠生工程未发生类似业务。

 (三)惠生工程(中国)有限公司是惠生集团旗下子公司,是专业从事石油化工、煤化工及炼油装置工程建设和技术服务的企业,资金实力雄厚,信用优良,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生效日期:2013年5月15日。

 (二)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合同标的物:第一变换炉壳体(4台)、第一变换炉内件(4台)、第二变换炉内件(2台)、设计费、专利费。

 标的物将用于山西潞安矿业(集团)高硫煤清洁利用油化电热一体化示范项目,采用联信催化的低水/气工艺和分层装填专利技术。

 (四)标的物交付时间:2013年12月30日(或按买受人书面通知)。

 (五)合同金额:3,835万元。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提交的履约保函、出卖人开具的同额度正规财务收据、生产进度计划和检验、试验计划(ITP)后,在30个工作日内向出卖人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预付款。

 2、买受人收到出卖人提交的主要材料/主要构件到厂验证报告、出卖人开具的合同总额5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30个工作日内向出卖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进度款。

 3、标的物经买受人在收货地点验收合格,买受人收到出卖人提交的技术协议规定的全部资料文件、出卖人开具的合同余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30个工作日内向出卖人支付合同总价的40%作为到货款。

 4、质量保证金为总合同价的10%,质量保证期满合格后,出卖人向买受人提出书面通知,买受人确认无异议后30个工作日内向出卖人付清质量保证金。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2013年度的营业收入和经营业绩将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且对联信催化拓展同类市场份额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本合同对公司及联信催化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及联信催化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一)针对《第一变换炉&第二变换炉内件买卖合同》,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该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市场、政治、经济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延缓履行。

 (二)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第一变换炉&第二变换炉内件买卖合同》。

 特此公告。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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