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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4月0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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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券商系基金股权“临考”

 今年2月18日,证监会公布了《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允许符合条件的券商、保险和私募等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业务。假如国泰君安要自己开展公募业务,就必须对国联安的持股降低到50%或以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基金管理公司的单个股东或者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在50%以上的,上述股东及其控制的机构不得经营公募或者类似公募的证券资产管理业务。”

 中国证券报记者发现,与国泰君安面临同种问题的券商并不在少数。根据金牛理财网的不完全统计,目前57家被券商参股的基金公司中,已至少有12家基金公司的券商股东持股比例超过50%,如申万菱信基金被申银万国持股67%,海富通基金被海通证券持股51%,纽银梅隆西部基金被西部证券持股51%。如果这些券商想再辟“门户”,极有可能舍弃已有基金公司的股份,基金业在今年内或将面临一波券商股东股权变动。

 摆在券商面前的“拦路虎”还不止这一个。“控股50%以上不是最重要的问题,我们的问题是‘一参一控’。”光大证券资产管理部的老刘(化名)表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一家机构或者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多家机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2家,其中控股基金管理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1家。这意味着,如果券商已经参股两家基金公司,无论是直接申请公募牌照或者设立资管子公司来开展公募业务,都是不可能的事情。

 根据金牛理财网的不完全统计,目前至少有9家券商是两家基金公司的股东,分别是长江证券、兴业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华泰证券、海通证券、广发证券、光大证券、东北证券和长城证券。老刘所在的光大证券即控股光大德保信基金、参股大成基金。

 一位业内人士透露,“如果他们不想再开展公募业务,这些就不是问题。恰恰券商发公募的积极性非常高。”老刘则称,多家券商正在与监管层协商,要求对券商“豁免”“一参一控”。“由于面临该问题的券商较多,证监会正在考虑修改这一规定。现在我们都在等正式的批文。”老刘说。

 此外,券商还面临第三只“拦路虎”——高管兼任问题。在华泰证券资产管理部任职的老田(化名)表示,“我们参股了华泰柏瑞基金和南方基金,都向两家公司派驻高管,如果再开展公募业务,就直接跟基金法冲突了。”

 根据新《基金法》第十九条,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不得担任基金托管人或者其他基金管理人的任何职务。这意味着,如果某券商控股或参股基金公司并派出高管兼任的话,该券商将不能再申请公募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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